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12:53 13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一方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破坏婚姻关系的,视为侵犯名誉权责任,依照侵犯名誉权的法律处理;

2、将破坏婚姻关系视为侵犯配偶权利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老公出轨没有证据离婚如何赔偿

老公出轨没有证据,离婚无法赔偿。

其实丈夫出轨导致离婚的,女方一般无法得到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只有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重婚;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同居;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中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无过错方无法得到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增加的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

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三、无性婚姻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离婚,无法要求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健全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立法机关应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范围,将主观上存在故意的相婚人适用民法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对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一、婚内出轨该付什么法律责任婚内出轨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民事责任。重婚、有配偶普者与他人同居,对于这种婚内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1091条规定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在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过错方存在较大的过错,但是又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2、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法律上重婚罪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像偶尔的出轨,一夜情或者较长的婚外情都不能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对外以夫妻
    2023-03-08
    117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一、人身损害赔偿十级标准各地的伤残赔偿标准不同,但确实是要求赔偿20年,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具体而定。以北京地区为例: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则残疾赔偿金为39956元(19978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7240元(8620元x20年x10%)。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79912元(19978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34480元(8620元x20年x20%)。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残疾赔偿金为119868元(19978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
    2023-02-13
    293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揭开了婚姻“契约”本质的面纱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之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民法典》缔结,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法治环境下的婚姻家庭必然是“法治家庭”。因而,婚姻契约所包涵的婚姻权利与婚姻义务也主要由民法典所设定。这种由民法典所事前规制的权利义务应是婚姻契约的主要内容,也是婚姻的核心所在。契约强调权利,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权利;而婚姻权利是靠婚姻义务的履行来实现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婚姻意味着义务,或者说,婚姻意味着责任。从这个角度讲,配偶双方必须履行相互忠诚、相互扶助等义务。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如虐待、遗弃、通奸等,必然会导致对方的财产或精神损
    2023-04-17
    116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以及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1.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合法夫妻身份是指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已取得结婚证;2.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离婚诉讼;3.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在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发生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而且夫妻双方往往都有主、次不等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要考虑多方面因素: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
    2023-06-27
    217人看过
  • 职位分类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位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元素,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职位是以“事”为中心而设置的,不因人设置。即先有职位,后有相应的公务人员。当缺乏合适的公务人员时,会出现“职位空缺”现象。第二,职位的数量是有限的,其数量是由组织机构的职能、工作量、经费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这些因素所决定的职位数量,即为该组织机构的编制。第三,职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同一职能在不同时间可由不同的人担任,不随公务人员的去留而变动。第四,职位的确定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包括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具体责任、任职条件等。职位分类的具体方式,是按公务员职位性质和内容的异同,依次划分为职门、职组和职系;再对各职系内的职位按其责任轻重、工作难易和所需资格条件
    2023-07-16
    272人看过
  • 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一、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负责人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负责人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二、相关知识1、任职回避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2023-04-13
    131人看过
  • 公益诉讼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公益诉讼制度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的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的全面化和最大化。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当环境污染事件影响到公众利益,且原告并不属于利益损害方,赔偿金赔给国家而非受害者时,这就属于公益、而非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污染事件屡禁不止因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通常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最高不过几十万。通过公益诉讼,由环保组织追究责任方高额的经济补偿,能强化环境保护效果。新《民诉法》使该诉讼有法可依;诉讼时效是为了更大限度的维护权益受损一方的利益,根据规定,环境公益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涉及到不动产,一般为当事人知道实施行政行为之日起的三年,如果涉及不动产,可以达到二十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
    2023-07-20
    12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及其功能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这里的精神损害,既包括积极的精神损害即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也包括消极的精神损害即知觉丧失,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因为赔偿精神损害,只能通过财产的方式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三项功能,1、填补功能,这是精神损害赔偿最主要功能,强调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是以填补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为最基本的目的,补偿损害为其最基本功能,而对加害人的处罚主要应归于刑法和其他法律,这是近代民、刑法律分离的必然后果,2、抚慰功能,通过对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在一定程序上抚慰了受害人对者死近亲属的精神痛苦,使其痛苦得一定程度的缓解,3、惩罚功能,精神损害赔偿的惩罚功能,不是其最主要的功能而是其填补功能和抚慰功能附带
    2023-06-13
    342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从字面来看,环境损害可作“对环境的损害”以及“经由环境的损害”两种解释。其中前者即人类活动使环境遭受的不利影响,表面上看损害的对象是环境,实质上由于人在环境中的地位及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对环境的损害”也是对人的损害,只是未必表现为人的直接损害,而是间接的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损失;后者即由于环境问题而带给人类的损害。环境法上的环境损害应采广义概念,包括对环境的损害和对人的损害。对人的损害是现行侵权行为法已经明确规定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而对环境的损害是现行侵权行为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损害,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实质上是对公共环境利益的损害。这两种环境损害往往是同一行为的不同后果,并且相互联系。需要注意的是,对人的损害的赔偿权利人是明确的,即财产或者人身受到损害的人;而对环境的损害,其赔偿权利人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明确,需要考虑其损害后果的公共性。由于环境“就其本身固有的属性来
    2023-08-17
    358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规定配偶一方实施妨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受害配偶所造成的巨大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痛苦,加害配偶给予受害配偶的非财产上损害给予金钱赔偿的法律制度。调整这一问题的制度,国外一些国家的民法中又称其为离婚抚慰金制度,有时亦称为离婚原因抚慰金制度。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对离婚本身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的赔偿,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对这种离婚本身进行安抚的抚慰金。我们知道,对于精神损害而言,不能完全客观的以金钱计量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又称为抚慰金,是一种特殊的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精神抚慰和警戒预防功能:一是从经济上填补损害,二是抚慰受害方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痛苦。所以,给付抚慰金,除尽可能填补损害外,更重要的是使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引起的悲伤、抑郁、愤怒、绝望和恐惧,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平息其怨愤、痛苦。三是制裁、预防违法行为。
    2023-03-11
    318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规定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造成的实际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经济能力等方面综合确认。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2023-07-07
    20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应如何表述
    I.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应说明什么制度(I)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二)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四)被起诉的法院的名称、诉讼年份、诉讼时间、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地点,诉讼的月份和日期,以及原告的签名或盖章。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重婚重婚是指将某人与配偶结婚或知道他人有配偶的行为。虽然不办理结婚登记,但有配偶的人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外界也认为他们是夫妻,这也构成重婚。重婚是对配偶权利的严重侵犯和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
    2023-05-07
    443人看过
  • 罚金、罚款、赔偿损失的概念是什么?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是处罚违法者或违反合同者以一定数量的钱,被罚款时所缴纳的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法规的人。所以,罚款的适用对象比罚金要宽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2023-07-06
    268人看过
  • “婚外恋”损害赔偿法律属性-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婚外恋”损害赔偿法律属性虽然本文旨在对实现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所涉及的一些现实问题作相关探讨,但笔者深感,只有在先确定了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属性之后,才能较好地分析、解决上述一些具体问题,因而现先就该损害赔偿的法律属性作如下简要分析。目前有关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属性的学说主要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这两种学术观点。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主要依据是,婚姻本身是通过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当事人的充分意思自治,并经过一定的法定形式(结婚登记)所确立的一种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而离婚损害赔偿正是对因违反该婚姻合同所承担的一种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论的主要依据则是,婚姻已不仅仅是婚姻当事人意思自主的产物,而是一种维系社会伦理功能的社会制度,配偶一方对婚姻制度的侵犯不仅侵害了该制度的社会功能,而且还将对配偶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离婚损害赔偿应是一种侵权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立法来看,我国的立法者还是支持离婚损
    2023-06-08
    5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损害赔偿的概念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22
      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
    • 损害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赔偿金如何适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损害赔偿金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
    • 丈夫婚外情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7
      第一,就赔偿请求权主体而言,应当是无过错方,此处“无过错”应当与离因损害中的无过错作同一解释,此处不再赘述。 第二,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当限于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配偶。 第三,就赔偿的范围而言,应当明确规定包括财产上的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 第四,财产上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和与婚姻的本质相联系的期待权。具体来说应当包括确已发生的损害,以及可预期利益的损失(比如有过错方承诺的对于无过错方的赠与等
    • 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是哪些,我们离婚了还要我给离婚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1
      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的;第四,
    • 著作权损害赔偿该怎么赔偿?它的概念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的财产上的,或者非财产的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侵权人有赔偿损失的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主要揭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即著作权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又是一种债的法律关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侵权人侵害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造成著作权人财产上的或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