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等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23:14 277 人看过

我必须提前30天离开吗?如果我提出离职后公司不再让我工作(公司有这样的先例,不是安排交接,而是说员工没有交接工作),我是否还要再等30天才能申请仲裁我缺保一年多了。去年,公司说我在北京户口办妥后会为我办理保险。我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今年1月,我的户口落成(其实我去年是学校的集体户口,也是北京户口)。春节过后,我提议为自己投保,但公司总经理总是嘱咐经办人员等着再办。我每个月都催促,现在我知道仲裁是有期限的,所以我只要求公司一年前应该办的社保。是不是超过时间限制了?另外,我们公司的社保基数太低,没有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来办理我的合同为期五年。根据公司合同,如果公司为我办理结算手续,必须签订一份五年的合同。事实上,这是我进入公司的先决条件。公司承诺只要我进入公司,就有一个好的户口,我不需要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户口。我加入公司后,由于接收单位的原因(我公司没有人事权,由人才中心代理),我的户口被推迟了。老板明确表示,户籍办不了什么事,所以我只好自己跑,最后还是管好了。事实上,在我申请户口的过程中,公司只给我提供了一个公司印章和1800元(300元)的户口服务费,5年共1500元的档案管理费)。如果我提议离开,我能被视为违约方吗?我要退1800元给公司吗?老板还说给我开个账户要花别的钱,但事实上没有如果我离职申请仲裁,我还可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虽然我也管理了项目档案,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但我对公司的秘密一无所知;保密协议>公司规定员工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在成为正式员工后开始扣除保证金。我和公司签了合同后,公司开始扣除每月400元的保证金,一共给我4000元,并解释说员工离开公司一年后可以拿到。我想问的是,公司要求员工交押金是否合理?我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支付我的保证金吗(如果我一年后离职,公司就会倒闭,我会拿不到钱吗?

不清楚你和公司签订的五年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职位和报酬的。公司未为您投保,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应当补缴,但以此为依据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牵强;对试用期没有约定,也不适用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的规定,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仲裁委员会更容易以老板找借口或不必扣除你的绩效工资为由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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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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