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取回权的办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05:55 285 人看过

一、实现取回权的办法有哪些

1、出卖人行使取回权,取回标的物。

2、协商确定,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实现取回权的办法。

3、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例如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用价款优先偿还未支付的价金等。

4、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明显减少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取回权的特征

1、取回权以所有权及其它物权为基础,具有物权性。取回权的行使具有绝对性和无条件性。

2、取回权的标的物是不属于破产人所有的占有财产。破产人对取回权标的物的占有,既可以是占有,曾经占有,也可以是即将占有。

3、取回权人对取回权的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支配权。

4、取回权的行使不通过破产程序,但必须以破产管理人为相对人。破产法中的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依照破产程序,从由管理人管理、控制的债务人财产中,取回原本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的权利。

三、取回权的分类

(一)一般取回权

一般取回权的基础来源于民法规定的物上返还请求权,所以仍然是一种民事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民法上的物上返还请求权,是权利人基于其所有或者占有物的事实以及法律上的原因,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其所有物或者占有物,以恢复其所有或者占有状态的权利。

(二)特别取回权

特别取回权一般包括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三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担保物权实现的顺序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实现的顺序有哪些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1、先有抵押权后有质权若该抵押权未登记,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2、先有质权后有抵押权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质权的效力应优于抵押权,不问该抵押权是否办理抵押权的登记。二、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物担保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时,应当先就顺序在先的债权行使担保物权,只有顺序在先的债权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才能清偿顺序在后的债权。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其次,如果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
    2023-06-18
    33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出卖人的取回权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出卖人的取回权有哪些规定出卖人行使取回权一般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隔地买卖合同。出卖人取回权的实质,是要保障在卖方发货至买方收货这个时间差中,买方破产时卖方的合法权益。这个时间差只存在于隔地买卖合同中,同地买卖中交货直接迅速,如买方破产,卖方可不发货,如已经发货往往也根本没有取回的时间余地。所以,出卖人取回权只存在于隔地买卖合同中。2、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发送完毕,而买方尚未付清货款。如买方已付清货物价款,卖方权益未受损失,自然也无取回货物之权。如果卖方要求取回货物,而破产管理人要求付清货款、交付货物时,卖方也无权取回货物了,因其权利已可完全实现,取回权也就不存在了。这里的未付清货款,并不问原定清偿期限是否已到,因为无论清偿期到否,破产的事实已使卖方不可能再获得全部货款。3、在实际受领买卖标的物以前,买受人被宣告破产。买受人被宣告破产,必须发生在买卖标的物在运输途中,即在出卖人
    2023-04-19
    474人看过
  • 无法实现执行回转怎么办?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是指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依据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一种制度。可以看出原执行依据被撤销,财产已执行完结,是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被人民法院撤消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多种不能执行回转的情况,如原申请执行人死亡,其遗产不足以偿还,或者找不到原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破产等情况就会存在执行不能回转,像那么执行不能回转应当有谁来负责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从这看来似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其
    2023-04-18
    295人看过
  • 实现和未实现之间的差异有哪些
    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如下: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就是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开始实施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审判定罪,犯罪未遂往往在量刑中减免,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的教唆犯和教唆犯未遂的区别1、二者所属范畴和性质根本不同。未遂教唆是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未遂教唆中的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未遂教唆本身则是此共犯关系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除此之外,还存在预备教唆、中止教唆两种未完成形态;2、二者的构成特征不尽相同。二者虽然都要求教唆犯在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在客观上具有教唆的行为。但是,未遂的教唆的成立还要求教唆者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教唆未遂则仅要求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3、二者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不同。未遂教唆存在于共同教唆犯中
    2023-07-05
    412人看过
  • 哪些情况无法实现探望权
    下列情况会导致无法实现探视权:1、探望次数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2、探望时间安排得太晚,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休息。3、探望地点安排在不适宜青少年久留的场所。4、探望过程中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或举止。5、探望权人本人有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恶习且当着孩子的面进行,如赌博、进行淫秽活动等,对未成年子女造成恶劣的影响。6、在探望过程中恶意造谣中伤另一方,导致子女与另一方相处时不愉快。一、离婚协议书探视权的范围有哪些(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四)探望的方式。(五)探望的时间。(六)探望权的中止:1.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
    2023-02-19
    342人看过
  • 对非法证据发现后核实办法有哪些
    1、发现非法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2、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调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3、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调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范围1、物证、书证(1)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2)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是指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明显违法或者情节严重,可能对司法机构办理案件的公正性造成严重损害;补正是指对取证程序上的非实质性瑕疵进行补救;合理解释指对取证程序的瑕疵作出符合常理及逻辑的解释。2、证人语
    2023-03-20
    500人看过
  • 入党时的现实表现有哪些?
    入党的现实表现写以下内容:1、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多学有关党的理论知识,多研究实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争取做到身未入党思想先入党;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对于所学的每一种都一丝不苟,严肃对待,努力钻研,争取每一科都达到优,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3、积极参加校、班的各项活动,不论从组织到参加上,都尽量发挥自己的特长,兼顾校、班的利益,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4、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与同学的良好关系,热心主动地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时要求自己朴素、节俭,发扬党员的优良传统。入党誓词可以写在入党申请书里吗不可以,入党申请书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写自己应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入党需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组
    2023-07-11
    360人看过
  • 哪些措施可以有效的实现债权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诉讼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国家强制力,只要债务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以债务人的意志为转移。有的债权人对通过诉讼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担心分期还款的最后期限没有到期就起诉,可能对已不利,这实质上是因对法律
    2023-06-13
    488人看过
  • 实现质权的情形是哪些
    一、实现质权的情形是哪些(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三)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实现质权的条件有哪些(一)质权须有效存在。(二)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
    2023-05-06
    101人看过
  • 实现权益性资产的方式有哪些
    实现权益性资产的方式有哪些股权的实现是投资者出售股权资本以收回投资、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通常有以下七种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新三板退出、IPO、清算、借壳上市、回购和并购退出。股权变现是股权投资管理的最后一步,股权投资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控制权是指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2)共同控制是指根据合同对一项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3)重大影响是指有权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但不决定这些政策(4)不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流通股转让方式:公开流通股转让方式又称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非流通股转让:股权协议转让是指被收购公司按照股权协议转让价格转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的并购行为,从而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是国有股和法人股。股权转让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也可以是非上市
    2023-05-07
    495人看过
  • 出借人的债权实现内容有哪些?
    出借人要想实现债权,一般可以通过以下的8种方式来实现:1、债务人可以通现金来履约;2、债务人可以用实物来履约;3、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4、债权人可以互易债权;5、出资不实追究股东的出资责任;6、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7、追缴被抽逃的资产;8、代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出借人是债权人?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出借人是指在借贷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将货币或实物交付给借用人所有或使用,并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货币或同种类、数量、质量的实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
    2023-07-02
    267人看过
  • 破产重整实现的抵押权有哪些
    破产重整期间抵押权可以这样实现:1.如果债务人没有破产,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并清偿债权。2.如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申报债权,并等到债权确认后,进入变价分配阶段的时候,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那债权人还得等待。重整成功,这须优先清偿有抵押权的债权,重整不成,还是要转入破产清算,一样要抵押的价值优先清偿。一、公司被抵押债务怎么办公司被抵押债务中抵押债权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公司抵押是属于浮动抵押的,则公司在破产之后,抵押债权以破产的时候所确定的财产优先受偿。债务期满抵但是押权人没有清偿的,可以和抵押人协商把抵押物折价或者是用拍卖、变卖此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银行破产需要多长时间针对银行破产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同意破产清算在法律上是没有确定时间的。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
    2023-03-12
    266人看过
  • 质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共同点
    实现质权的条件如下: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质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担保债权,这就是质权人优先受偿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而言的。其他债权人主要是指没有担保的一股债权人。《民法
    2023-07-10
    170人看过
  • 商标权质押的实现有哪些困境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商标权资产评估的统一技术规范标准。(二)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涉及商业银行方面的政策多是原则性和方向性的。(三)地方政府对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推动力度不足,企业融资缺乏政策环境保障。(四)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手续不够简便。一、知识产权等于什么产权呢?知识产权是一种工业产权,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工业发明设计以及商标字号的公民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个类型。著作权保护公民在文学艺术作品上的创作权利,未经作者允许不能擅自使用。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是对于有创造性意义的推动社会发展的发明的保护。商标权旨在使消费者能够商业经营者将自己的产品和其他产品区别开来。我国现行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三个部门法进行保护,同时根据《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我国加强了
    2023-04-05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无法实现的原因有哪些,影响债权实现的因素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债权无法实现的原因有哪些,影响债权实现的因素有哪些1、没有签订合同书或协议书;2、合同书或协议书中约定不明;3、履行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4、没有对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增减项目确认或结算的凭证;5、无法证明签字的人员为对方员工;6、无法提供重要证据的原件;7、债权债务的转移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8、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诉讼时效的中断;9、本单位已经注销,或与
    • 无法实现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7
      下列情况会导致无法实现探视权: 1、探望次数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2、探望时间安排得太晚,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休息。 3、探望地点安排在不适宜青少年久留的场所。 4、探望过程中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或举止。 5、探望权人本人有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恶习且当着孩子的面进行,如赌博、进行淫秽活动等,对未成年子女造成恶劣的影响。 6、在探望过程中恶意造谣中伤另一方,导致子女与另一方相处时
    •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哪些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设立的终极价值所在,而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又是抵押权实现的核心目的,那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哪些条件?
    • 2022年实现留置权的方法应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2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 2、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协商一致,则可以自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如果当事人就拍卖没有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强制拍卖。 3、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
    • 债权提前实现的办法主要是哪些的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8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