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3:14 415 人看过

有关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为了适应口岸改革的需要,方便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我国口岸,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国际航行船舶的检查、检疫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的动植物检疫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口岸改革的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175号国务院令)、《关于发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物检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5)8号)以及《关于启用船舶入出境检查单证新格式的通知》(港监字(1995)175号)的要求,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

二、有关工作还未到位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创造条件开展这一工作,并加强宣传,争取各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三、根据港监字(1995)175号联合发文精神,动植检动字(1995)8号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报单》自1995年9月1日起不再使用,而统一使用新的单证,其他要求不变。

四、为了防止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漏报漏检,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船方或其代理人报检时,要注意查看该船舶的“载货清单”,及时了解装载进出境应检物的情况。

五、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注意总结国际航行船舶动植物检疫工作经验,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动植物检疫局。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关于发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动植物检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我局制定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遵照执行。现将执行《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局要积极宣传对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动植物检疫的重要意义,争取船方(或其代理)、港监及其他检查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中增加“动植检签注”一项。对船舶出口岸“动植检签注”工作,不得收取费用。2.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或船方(或其代理)的要求,到锚地实施检疫。3.对已明确出口岸不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船舶,可在办理进口岸手续时,同时办理出口岸手续。4.为保证船舶检疫的工作需要,应配备必要的检疫人员和通讯、交通工具。5.进出境船舶,经检疫合格的,应船方或其代理人的要求,可出具《
    2023-06-07
    5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解禁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直属口岸局、植物检疫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当国(境)外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我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动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可宣布禁止从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者地区进口有关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当重大植物疫情得到控制或者扑灭并经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确认后,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解禁工作程序》解除相关国家或者地区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禁令。此程序已经农业部领导批准,现发布施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解禁工作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解禁工作程序当国(境)外发生重大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我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农业部可宣布禁止从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者地区进口有关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简称禁止进境物)。当
    2023-06-07
    396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植物检疫实验所: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九日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进境植物检疫特许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与植物检疫有关禁止进境物(以下简称“特批物”)的,引进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向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第三条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受理申请时,按下列原则审理:(一)“特批物”是否属于因科学研究、教学等特殊需要;(二)根据其种类、用途、使用和存放方式对能否造成传播、蔓延进行危险性分析;(三)引进单位是否具有符合检疫
    2023-06-07
    426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向俄罗斯出口的肉类必须经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批准方能退回国内的通知
    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去年7月,俄罗斯有关当局单方面决定将我国出口到该国的猪肉以检出旋毛虫为由予以退回,而实际上这批出口猪肉无论是在俄方会同我方进行复检,还是在我国内由我动植物检疫机关再次单独进行复检均未发现旋毛虫,而且,俄方有关人员还自称将检出旋毛虫的猪肉吃掉了。俄方的这种错误做法给我国有关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损害了我动植检机关的声誉。因此,为避免上述事件再次发生,以维护我国的声誉和经济效益,现特通知如下:一、凡俄方提出退货的,不管是因何种理由(包括质量问题等)均必须由出口公司向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俄方进口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和我国出口肉类的品名、数量、件数、生产厂家、发货站、出境口岸、出境日期、经过的俄方口岸名称、进行检疫检验的俄方单位及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俄方提出退货的原因及有关书面决定等。经国家局审核并书面批准
    2023-06-07
    11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对出境大中动物检疫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近来发现有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在对待出境动物的检疫问题上,擅自与进境国联系有关两国间官方的检疫问题,并不报告国家局,致使对出境动物的检疫工作出现混乱现象,不能统一对外,损害了我国对外检疫的权威性和国际信誉。为了加强对出境动物的检疫宏观管理工作,统一对外,并维护双边官方签订的动物检疫条款的严肃性,特通知如下:一、凡出境猪、马、牛、羊等大(中)家畜以及鸡等家禽(供应港澳动物除外),各口岸局(所)在接到有关客户的出境动物检疫要求以后,应及时与国家局取得联系,在国家局的指导下进行检疫工作。二、涉及到两国间的检疫问题,不得擅自与进境国官方商谈有关检疫条款等事宜。三、各口岸局(所)在接到进境国官方所提出的检疫要求后,应及时报国家局,以便决定能否按此要求进行检疫或商签双边检疫条款。特此通知。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九日
    2023-06-07
    7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印发《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口岸局:为了规范和完善保税区动植物检疫工作,现将《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国家局。附件:《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八年四月十日附件: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保税区健康发展,加强与完善保税区动植物检疫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检疫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进出保税区的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动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以下简称应检物),依照本办法实施检疫。第三条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负责对本辖区所设保税区的进出境应检物检疫工作。口岸动植物检疫人员根据需要可进入保税区实施检疫、监督管理和疫情监测;必要时经批准可以在保税区设置动植物检疫办事机构。第四条进入保税
    2023-06-07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检疫机构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
      为防止危害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和人体健康,我国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依法实施卫生检疫。凡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办理,出品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商检机构和动植物检疫机构按国务院规定的分工范围
    • 国家进境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XX可以授权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其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批,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出具《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 中国动植物检疫罪判几年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3
      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我国刑法关于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罚规定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