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4:12:38 346 人看过

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如下: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使用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三条

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区别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区别在于:纪律检查建议书是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名义向所属下级党委、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纪律检查建议书,适用于党内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是以政府行政监察主管部门(监察局)名义向所属政府各行政机关出具的监察建议书,适用于行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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