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以及其他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一)书面作品;(二)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作品,舞蹈和杂技(4)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公民,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二)署名权,即,(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制作作品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捐赠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和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
(10)放映权,即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权利,通过放映机、幻灯机和其他技术设备以类似的电影制作方法制作的电影和作品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的权利,以有线或中继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使公众能够在他们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13)制作权,即通过电影制作或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4)改编权,即,(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16)汇编权,即,(十七)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创作者自创作文学作品起,享有著作权,包括名誉权,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侵害时如何保护。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名誉损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意思是双方在第三方协助下协商解决争议。调解人的范围很广。当事人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委托的机关或者个人主持调解。然而,调解必须以自愿原则为基础。只要一方不愿意调解,就不能强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但调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只要一方反悔,调解协议就会失去效力。调解不是解决版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调解协议不成或者调解后食言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双方可根据书面仲裁协议或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通常仅限于合同纠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不受法院管辖,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依法不应当执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著作权纠纷发生后,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不愿调解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当事人在著作权合同中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但在法律上不能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当然,当著作权人受到他人侵害时,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机关申请保护,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侵权人的申请(或者根据其权限)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请到律师事务所来。Com,您将获得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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