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但若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则其所有权可以不予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有利于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问:动产物权的变动也需要登记才发生效力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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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不登记物权是否有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不动产不登记物权不生效。但是不影响双方因此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双方为设立他项权利、抵押权利而签订的合同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合同涉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即有效。如果目前物权登记条件不符合,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待到物权登记条件符合之后,在进行办理登记,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