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限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7:33:43 444 人看过

1、劳动仲裁期限,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该期限是一年;2、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因在职期间的工资发生争议的,不受该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要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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