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待遇有争议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2:12:37 391 人看过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伤残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请仲裁还是比较重要的,比如户外工作者、高空作业者、建筑工人以及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这些劳动者们因公受伤的几率非常大,由此很多人就会想知道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因此了解懂得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些部门管理还是很重要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工伤赔付,但是真正了解的却喊、比较少。比如,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其实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
    2023-06-20
    351人看过
  • 工伤待遇协议达成后,申请仲裁的时效计算
    劳动者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发觉自身权益收到损害的,仍旧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仲裁委员会在不以撤销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裁决用人单位补足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2023-06-10
    274人看过
  • 工伤争议仲裁申请书什么时候到庭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到期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时,应另行提出,另行办理案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劳动仲裁申请书上交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内容;2、如果只是事实方面的修改,可以在开庭时直接改正。认定工伤争议仲裁时效应注意几个问题。第一,在医疗终结日之前,工伤职工尚处在住院医疗期间,不能行使投诉或申请仲裁的权利,即使知道权利被侵犯已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也应视为有正常理由超过时效,仲裁委应当受理。第二,从医疗终结之日起60日内,只要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投诉,或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均可认为工伤职工已向劳动部门主张权利,至
    2023-08-16
    168人看过
  • 工伤待遇的协调与仲裁办理流程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体制,通常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划分。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仲裁多久能处理工伤待遇纠纷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天之内就能处理完成。因为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从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四十五天之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五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2023-07-12
    189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工伤待遇怎么申请仲裁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携带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题目中年终奖的问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最终裁定的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务派遣的性质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受特定用工单位委托招聘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其劳动构成由用工单位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简单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和用工单
    2023-03-03
    284人看过
  • 遇工伤认定有异议,如何申请仲裁?
    员工因为工伤认定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规定有哪些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不接受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4、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批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023-07-05
    364人看过
  • 工伤12年待遇“不长个”可申请仲裁
    12年前在厂里工作时被铁架砸碎了膝关节,但因为当时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从1994年至今,家住兴德路16号的于显宾每月拿着436元的老工资过日子。今天上午,于显宾向记者表示,每月400多元的工资已难以维持生活,而厂里却一直不给说法,他企盼赔偿标准能适当长长个。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此表示,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据了解,于先生为原青岛市染料厂职工,在12年前的一次工作中,不慎被工厂内滑落的铁架砸伤,到医院一检查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当时是1994年,没有工伤待遇这一说,厂子让我每月领100%的工资回家休息,也就是每月436元。于先生表示,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每月400多元越来越显得少了。工伤后,市残联鉴定为肢体三级伤残,但单位除了每月给我436元,对我的事没什么说法,12年来我多次提出过,但单位一直也没有处理。青岛双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就是原青岛市染料厂,其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给于先生的答
    2023-06-07
    381人看过
  • 工伤待遇争议起诉的要求有什么
    工伤待遇争议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服裁决的。因为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法律规定其必须先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如果具备特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虽然当事人是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但争议还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所以被告方仍为用人单位或者职工。需要再一次指出的是,当事人不能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4)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要明确通
    2023-06-14
    468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4)办理程序: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二、申请
    2023-02-14
    429人看过
  • 申请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电报号码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也应写明);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申请仲裁时已委托了代理律师的,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代理律师的权限及期限。二、劳动仲裁的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
    2023-04-28
    355人看过
  • 铁岭市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铁岭市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铁岭市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
    2023-06-16
    197人看过
  • 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如何起诉
    [编者按]近日,重庆律师廖正远接受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就该用人单位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渝沙劳仲案字[2009]第1100号《仲裁裁决书》一案,向沙坪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问题达成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因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尚无定论,历来存有争议,因而我们试图看看重庆的审判机关对此问题的看法,在此将该用人单位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民事起诉状发表此处,以根同行或曾经历过同类案件的当事人探讨:工伤赔偿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民事起诉状原告: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沙坪坝区山洞山峰路;法定代表人:赵某,联系电话:13271808688。被告:李某,男,汉族,1972年X月X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XX路2-4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原告无需支付被告各项工伤待遇
    2023-06-08
    81人看过
  • 工伤待遇规定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
    2023-04-04
    414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裁决是怎样
    一、工伤待遇仲裁裁决是怎样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包括以下程序:申请—受理—被申请人答辩—开庭—质证、辩论—调解—作出裁决。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
    2023-06-04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生产活动中,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后。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受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后,企业应当承担一部分劳动者工伤损失的赔偿,另外部分如有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进行补偿。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 更多>

    #工伤伤残待遇
    相关咨询
    • 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如果是因为工伤问题对公司的赔偿不满足的话,这一类问题都属于相关的劳动仲裁问题,受伤者可以通过起诉公司来获得相应合适的满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但是在要求赔偿的申诉过程中的条件必须合理。
    • 请问工伤待遇争议如何进行仲裁,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对其工伤待遇不满或者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
    • 工伤十级伤残仲裁申请生活是什么样的?伤残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8
      有关工伤十级伤残仲裁申请生活。只要认定为工伤并且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十级伤残,那肯定只能提起劳动仲裁! 认定为工伤以后,受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受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有个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以后才能提起民事诉讼的。
    • 工伤待遇和领伤残津贴权益争议的仲裁程序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
      在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既可以由会议庭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调解方案一般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法院不主动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但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法院提供调解的参考意见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有
    • 成都什么是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30
      处理条件: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老工伤人员数据已录入系统;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4、所在单位按期支付。线下查询:成都市社保局医疗管理处及分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号电话:12333锦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电话:86783545青羊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电话:86936169金牛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