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出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5:15:31 418 人看过

一、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出租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能够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公租房是否能转租出去

公租房不能转租。

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过取证,对于公租房转租的行为,一旦查实,将对申请人进行处理,房子会被立即清退。

同时,第三十六条还规定,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

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

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租房是否能够买产权

公租房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买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

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

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能够由政府投资,也能够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能够是成套住房,也能够是宿舍型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2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出租有风险吗
    (一)首先肯定的是经济适用房出租是违法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一、经济适用房出租有什么后果(一)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经济适用适用
    2023-02-19
    213人看过
  • 漳州:经济适用房竟被“挂牌”出租
    “漳州市区的惠民花园是经济适用房,刚交房一年多,就有住户要出租。”昨日上午,有市民打进本报漳州新闻热线反映,个别住户存在违规现象。对此,漳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将介入调查此事。现场:“房屋出租”高挂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惠民花园小区9栋楼下,看见7楼靠东边一套房子的窗户,不锈钢制的防盗网上悬挂着“房屋出租”的红色布条,非常显眼,布条上还留了电话号码。而从窗外往里看,阳台上没有晒衣服,也没有其他杂物,显得很“干净”。小区内一位住户透露,这个红色布条已经挂了一段时间了。调查:房主称不用担心导报记者以求租为名,拨通了该号码,对方告诉导报记者,房子75平方米,租金一个月700多元,里面已经有简单装修,有床等家具,但是没有电视。而当导报记者提到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出租时,对方却说不用担心,还推说他的房子不是经济适用房,“有的房子是,有的房子不是”。部门:将调查此违规行为而据漳州房地产网消息,惠民花园经济适
    2023-04-22
    41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办理房产证和普通商品房流程一样:(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
    2023-06-27
    402人看过
  • 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公寓?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前提是要住够五年,具体规定如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兰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1、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2、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
    2023-07-19
    44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否成为遗产?
    父母的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父母去世后,遗留的经济适用房应当属于遗留的合法遗产,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经济适用房,当事人作为父母的子女,应当有权继承经济适用房,可以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当事人应当同其他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该房产。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经济适用房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经济适用房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符合第一次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条件。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后,经济适用房所有权登记前,买受人死亡的,原有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解除,由其余共同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重新签订买受人,签订合同。若经济适用房共同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能力,则解除住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返还购房款项。对于完成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后,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即使不属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总而言之,经济适用房
    2023-07-02
    348人看过
  • 北京建委: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出借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人10日表示,北京市民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这位负责人表示,凡违反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据介绍,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之日作为新房和老房的区分点。下发之日后签订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为新房,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为老房。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包括购买的二手经济适用住房),无论新房还是老房均不得上市。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
    2023-04-22
    408人看过
  • 至今是否还有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有必要买吗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种类型的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所以它的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所以又被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是有要求的,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才可购买。那么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经济适用房还有必要买吗?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一直都有。只不过16年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是考虑去库存。但到目前为止,市政府关于今年经适房政策尚未正式公布,相应的受理时间也未确定。可以经常留意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信息,或询问街道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区保障住房租赁管理中心,甚至有些街道会发通知到居委小区的,可通过居委宣传栏进行了解。规定2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万元及以下,若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只能申请限价房。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
    2023-05-05
    25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政策有哪些?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
    2023-02-17
    46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出租应补缴相应收益
    2004年起开始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律师说法:从公平看应补缴收益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用来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困难的,因此在出租出售前,都要先通过补缴收益而变为普通的商品房。即便是那些经济窘迫靠房屋租金维生的人,只要他们有房子住,就说明他们面临的是经济困难,而非居住困难。因此,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补缴收益是应该的。同时,政府既然出此规定就应该有人监管,否则租房和购买二手房的人在租购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对于租房人来说,如果
    2023-05-05
    10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买卖出租要交什么税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一、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经济适用住房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二、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应缴税费:(一)土地收
    2023-06-10
    40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房改房?
    经适房是政府照顾低收入群体,建设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申请经适房需要满足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房改房是对住户现有的住房进行改革,或者将产权出售给住户;或者置换其它房产给原有住户。房改房只针对房产,无所谓该房屋住户的条件如何。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只拥有房屋所有权)。房改房是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房改房购买条件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
    2023-07-13
    412人看过
  • 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的房子,交过综合地价款,就变成商品房了)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基本的财产积累。是解决现阶段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政府解决一部分,有能力的家庭出
    2023-06-24
    103人看过
  • 有过经济适用房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一、有过经济适用房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有过经济适用房不能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异同是什么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相同点:房产证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不同点: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商品房的目的是盈利;2.定价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引导,而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开发商自己决定;3.购房资格不同。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审查,商品房不用
    2023-10-23
    63人看过
  • 继承房改房后是否还能买经济适用房
    继承房改房后,一般是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一、洛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在洛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不少,个人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3年,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及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自建房、私有住房、公寓、被拆迁房屋等),宅基地面积不超过人均20平方米,注意拥有商业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如果是未婚青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还有年龄的特殊规定,年龄需满28周岁。二、公租房申请哪些人不可以申请公租房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人: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5、
    2023-03-29
    1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想出租北京经济适用房,在北京经济适用房出租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7
      1、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此,在该房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对于北京经济适用房出租吗这个问题,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33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
    • 济宁有没有能出租的经济适用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6
      满5年后,应将经适房产权性质转为商品房性质,方可出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出租安排好, 是否需要经过全体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
    • 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经济适用房出租的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1
      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以及住建部于2010年4月2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上述规定都对经适房出租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购房者只有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后,才
    • 青岛经济适用房哪些能租出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 2.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 3.《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