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损害赔偿特殊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30:36 252 人看过

(1)租(借)用关系。由于租用人或借用人与车主之间并不存在执行职务的关系,因此依据规定,应由租用人或借用人作为责任的承担者,如果无力赔偿,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若借用人或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和技能的,借用或租用关系双方当事人为赔偿主体,共同承担边带责任,若借用人或租用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的同意将车辆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借用人或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借用人或租用人与转借人或转租人共同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边带责任。

(2)受雇关系。在受雇驾驶员执行职务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在非执行职务场合,由受雇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在其无力赔偿时,由雇主承担垫付责任。由于雇主此时不享有运行利益,不能成为责任承担者,但雇主一方对雇员具有人的支配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对机动车又具有运行支配力,所以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角度出发,由雇主承担垫付责任比较恰当。

(3)盗用他人机动车的。盗用他人所有的机动车,肇致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应为盗用者本人,而不能由车主承担责任。如盗用人再将车借、租给他人,租用人或借用人肇致交通事故时,一种是租借人不知该机动车系盗窃所得。则盗用人作为拟制的机动车主,在资用人与租借人之间依前述租(借)关系情况处理;另一种是租借人明知该机动车系盗窃所得,仍租用或借用该车,而肇致交通事故,则租借人与盗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的。在买卖车辆中,常有将车辆交付买受人所有后,但并未履行法定的车辆过户手续,以致车辆买卖无效。对于车辆买卖未过户后,应当是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承担垫付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动物园的动物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是指证据认定规则(举证责任倒置)。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4、遗弃、逃逸的动物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5、“公务犬”损害(一)“公务犬”,是指负有携带“公务犬”执行任务的国家机关(警犬)或军事部门(军犬)享有身份证明的犬。(二)“公务犬”,在执行公务时,造成涉案的犯罪赚疑人或侵害国家军事利益的人损害的,只负责治疗,不负责赔偿损失。(三)“公务犬”,在执行公务时,造成涉案的犯罪赚疑人或侵害国家军事
    2023-08-17
    133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防止非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对可能侵权的其他人具有警惕和预防作用。侵害对象侵犯一般侵权的对象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它可能导致物质损坏或精神损害。侵权离婚损害赔偿的对象只能是该人。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的个人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与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人不可分割)。虽然伤害结果包括物质伤害和精神伤害,但物质伤害是特殊的,也就是说,它不包括纯粹的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只有四种特定形式的侵权行为。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对配偶的损害可能只是由于侵犯个人权利造成的,这可能导致配偶中的一方遭受身心伤害。只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是不可能造成物质损害的。因此,离婚损失中的物质
    2023-06-17
    488人看过
  •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6
    83人看过
  • 几种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也称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指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机动车一方。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被告),受害方(原告)才能知道应该向谁要求赔偿,人民法院也才能据以确定谁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只有正确确定了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人民法院才能据此作出正确的裁判,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在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前提下,审判实践中较容易确定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驾驶、盗窃者驾驶、借用人驾驶、挂靠者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下的赔偿责任主体。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物
    2023-06-08
    72人看过
  • 几种特殊情况下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一)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的未成年学生致害案件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基于未成年人的天性,会经常聚在一起打闹、游戏等,故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在此种情况下,未成年人既不在父母的直接监督之下,也不在学校的教育管理之下,故确认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较为棘手。笔者认为,下列要点须予以关注:1.加害行为本身的性质及危险性。如果在未成年人之间进行的活动、游戏或其他行为本身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应认定加害人、被害人均无过错。在此种情形下,非难加害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是不客观的,应当由加害人的监护人、受害人的监护人和学校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实施的加害行为本身就具有人身危险性,如殴斗或者故意挑起事端等,应认定加害人的行为具有过错,加害人的监护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以该未成年人已经脱离控制为由,申辩自己已经尽到监护职责,因为法定代理人之监督,不仅指平常之管教,应兼指具体加
    2023-06-13
    205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的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6条当事
    2023-04-15
    357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点是什么,如何认定?
    一、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点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点包括: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可以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把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
    2023-03-29
    86人看过
  • 一次特殊的调处:商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8月21日,宜昌市五峰县二中学生谭某在渔洋关镇某百货批发部购买S牌保温瓶(塑料壳)一个,于当日下午在学校打开水后,因瓶底脱落,瓶胆爆炸,溅出开水,烫伤了本人及旁边的同学张XX的脚部,当场被学校老师送往县二医院治疗。这个不幸的消息被传开后,给五峰二中供应保温瓶及其学生用品的几个商家闻讯后都立即赶往医院看望被烫伤的两位学生,其中一个商家在还不知道是谁供应的开水瓶的时候就主动拿出1000元钱供两位烫伤的学生住院治疗。当渔洋关镇某百货批发部得知是由本部售出的保温瓶后,该部老板黄友先便又主动赶往医院看望被烫伤的两位学生,并嘱咐其安心治疗,并承诺其一切费用由某百货承担。这些商家在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承担责任的积极行为,深深地感动了学生及其家长。2007年10月22日,受伤的两位学生办理了出院手续,共用了医药费1032.96元。老板黄友先又主动来到渔洋关12315申投诉中心,要求由工商部门出面对此
    2023-06-07
    48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显然将赔偿请求权人限定为夫妻一方,也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一、婚姻一方有错可以得到赔偿么婚姻一方有以下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有民法典老公有外遇怎么办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可以选择息事宁人,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才能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2023-06-24
    149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及免责事由是什么
    一、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及免责事由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损害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是被侵权人,其可以直接向该赔偿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索赔。损害赔偿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1.侵权人无过错。依照《民法典》规定,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就不构成侵权责任,当然免除其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如果堆放物的滚落、滑落、倒塌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免除其堆放人的赔偿责任。3.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堆放物致害他人的,侵权人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的过错行为与侵权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损害结果,依共同侵权责任规则处理。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有两个标准:1.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2.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
    2023-05-03
    469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特殊性:主观过错形式
    一般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可能存在混合过错(即损害的发生,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有过错)、共同过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和过失致使他人损害)等过错形式。而离婚损害赔偿,只存在普通过错(这是与共同过错、混合过错相对而言的过错形式。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而致受害人损害并应负责。其特征是:加害人仅一人;受害人没有过错;适用一般侵权的规则)。由于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权人是特定的,即只能是配偶的一方,不存在第三人,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共同过错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中,请求赔偿的配偶一方是无过错方,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也不存在混合过错问题。同时,一般侵权行为人在主观心理上的过错形式,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而从离婚侵权行为的几种法定形式看,只能由故意构成,不可能由过失构成。离婚损害赔偿中如何认定过错方的责任当我们明确了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和侵害的对象后
    2023-07-02
    83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只有当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才能以本罪论处。其行为方式刑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一、立案标准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
    2023-06-19
    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什么?如何认定医疗损害?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包括:1、医疗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上市持有人等。2、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主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和医疗机构。一、医疗事故罪要判多久医疗事故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023-02-04
    478人看过
  •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一、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怎么确定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要依据造成人身伤害的原因而定,例如侵权行为造成的,由侵权人或者侵权人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二、身体受伤有哪些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2023-04-14
    13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私车公用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交通肇事赔偿】私车公用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依据及归责原则从私车公用的运行利益上讲,运行利益归属于用人单位;从运行支配上讲,处于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过程中的、驾驶私车的职工是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支配的,车不能自行,是被管理支配的人又管理支配了车。因此,根据以报偿责任和危险责任为基础而成立的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私车公用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显然是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 2022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有哪些,怎样认定责任主体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包括:车辆实际驾驶人;车主;是单位车辆的赔偿责任主体则为单位;车辆承包发包的,责任主体为承包人和发包人;车辆挂靠的责任主体包括车主和被挂靠公司。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好意同乘者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好意同乘者的主体资格和责任的认定同乘者即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者利用他人车辆免费运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的“无偿”、“免费”均属于无报酬的情况。如果同乘者负担燃料费或低价利用车辆等,均不属于好意同乘者。当同乘者有偿搭乘他人车辆并在搭乘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同乘者可以根据侵权和合同违约相竞合的情况选择适用一种责任赔偿制度。而对于好意同乘者在乘车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损害的发生是由于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特殊责任有几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 离婚的损害赔偿责任与权利主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婚姻关系之中的无过错方,责任主体是过错方。过错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