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23:53:15 172 人看过

若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由于残疾导致无法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对方有权请求改变监护关系,此时,原先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将丧失该权利;

倘若负责抚养孩子的父母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改变监护关系,在此情况下,原本享有抚养权的父母将失去对孩子的监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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