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取缔执法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20:15 162 人看过

一、关停取缔执法程序

关停属于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解释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据《行政处罚法》程序,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而整改不属于其中。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紧急听证程序

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现形式应为行政强制;而处于低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在涉及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时,必须进行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取缔如何执行
    一、行政处罚取缔如何执行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二、行政处罚法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如果被处罚的当事人在银行或信用合作社设有存款帐户,在当事人逾期
    2023-06-06
    355人看过
  •  有关取缔非法拦截车辆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违反规定拦截、扣留机动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拘留。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可拘留15日以下。因此,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违反规定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告,导致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可拘留15日以下。依照上述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 非 法 拦 截 车 辆 的 严 重 违 法 行 为非法拦截车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到道路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等多个方面。拦截车辆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车辆和乘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拦截车辆也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道路交通的
    2023-09-03
    227人看过
  • 教育机构是否会被取缔停业?
    培训机构不可能被彻底取缔双减”政策出台,无疑给校外培训机构上了“紧箍咒”,但是如何转型发展,成了培训机构思考的焦点。“某培训机构负责人说,“双减”政策确实很严厉,几乎几天时间,一部分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关门了,不敢触碰红线承担教育机构责任有哪些1、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2、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种补充责任与经营者未尽安保义务的补充责任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
    2023-07-07
    237人看过
  • 国际条约的缔约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际条约的缔约程序(一)谈判指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结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查代表是否奉有谈判条约的全权。谈判结果订成双方一致同意的正式文本。多边条约的谈判通过国际会议的形式进行,条约草案提交会议通过。在联合国范围内缔结的国际条约,条约文本由联合国大会或为此专门召开的外交会议通过。谈判结束,约文拟定后,可由谈判代表草签。(二)签字指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以表示缔约国同意接受条约的拘束。双边条约签字前由缔约国双方代表互阅签约的全权证书,多边条约则由缔约国代表组成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审查。一般的条约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不需批准或其它手续。在国际组织范围内缔结国际公约,有时不经过签字这种传统程序,而是根据该组织的组织文件规定,由主管机关将公约拟定后,径送各国审议批准。(三)批准指国家有权机构对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最后确认。根据各国
    2023-06-06
    186人看过
  • 取缔决定下公安如何执行
    一、取缔决定下公安如何执行取缔决定下公安按以下情形执行:1.可以采取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责令被取缔者立即停止经营活动;2.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追缴。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没收或者收缴其专门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3.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营业执照。二、取缔和吊销的区别取缔和吊销的区别是,取缔是我国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终止未依法取得许可、批准(含核准和登记)及(或)营业执照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所擅自从事的有关生产、经营及商业活动而经常采取的行政处理行为之一。吊销是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非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职权强制终止其他资格、资质、身份等;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取缔是对根本没有经过批准的主体强制终止,吊销是指强制终止已经批准的主体资格等三、取缔企
    2023-08-01
    424人看过
  • 关于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程序
    1、因被执行人死亡,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的;2、因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其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的;3、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合并,可申请变更合并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等等。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未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法人的:1、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2、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3、法人的分支机
    2023-08-01
    235人看过
  • 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程序
    一、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程序被请求执行国的法院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执行国法律要求的执行条件,则由审查的法院发给执行令。然后按执行本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予以执行,这种办法首先在法国采用。从十九世纪初到1967年为止法国法院在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以前,都需要先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对外国法院判决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按法国的司法实践,外国法院如果要在法国境内执行,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判决是由具有合法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成的;(2)判决的作成符合作成国的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3)判决中采用的确定准据法的冲突规范,应符合法国冲突法的规定;(4)判决的强制执行不违背法国的公共秩序;(5)判决中没有规避法律的问题。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法国法律还规定,执行令由第一审民事法院发给,并不以互惠作为条件。但有一些例外。例如,对于纯属执行性质的判决,如应缴纳税款的民事判决,不发给执行令;对解除婚姻
    2023-06-06
    405人看过
  • 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
    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6-01-25生效日期:1996-01-25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推动出版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维护正常出版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现就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规定,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二、不准出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违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出版物。出版物内容出现上述问题的,要对出版单位作出行政处理,直至停业整顿,查处出版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情节严重的,要撤销出版单位登记。从事非法出版活动构成犯罪的,出版物内容出现上
    2023-06-08
    198人看过
  • 条约的缔结程序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条约的缔结程序如下:1、谈判。谈判是缔结任何条约所必须经历的阶段。2、签字。签字构成一国同意受条约约束的。3、批准。批准是缔结国的权力机关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认可,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所载之义务的行为。4、交换批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五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决定程序如下:(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报请国务院审核决定;(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同外交部会商后,报请国务院审核决定。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经国务院同意,协定的中方草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决定,必要时同外交部会商。
    2024-08-16
    63人看过
  • 国家关于违建强拆的执法程序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必经程序: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2、立案告知阶段(立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4、强制执行阶段(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一、哪几种拆迁行为已经国家叫停1、强拆行为在征地拆迁中,强拆行为是多见的,但是强拆是违法的,是被国家严令禁止的,但在征地拆迁当中,仍然还是会发生强拆的情况。这种强拆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如果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直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2、没公告就拆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在确定要被征收土地之后,相关部门必须要对被征收人出具公告,以及一些相关文件。详细告知农民搬迁地点、补偿方式、拆迁时间等信息,拆迁范围等。如果没有公示,被征收人一定要主动要求拆迁方公开这些重要内容,如果拆迁方不给或是拿不出这
    2023-04-02
    181人看过
  • 什么是条约的缔结程序
    条约的缔结程序如下:1、谈判。谈判是缔结任何条约所必须经历的阶段。2、签字。签字构成一国同意受条约约束的。3、批准。批准是缔结国的权力机关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认可,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所载之义务的行为。4、交换批准书。国际条约缔结程序条约的缔结程序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条约的全部过程。一般包括谈判、签字、批准和交换批准书。1、谈判指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结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查代表是否奉有谈判条约的全权。谈判结果订成双方一致同意的正式文本。多边条约的谈判通过国际会议的形式进行,条约草案提交会议通过。在联合国范围内缔结的国际条约,条约文本由联合国大会或为此专门召开的外交会议通过。谈判结束,约文拟定后,可由谈判代表草签。2、签字指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以表示缔约国同意接受条约的拘束。双边条约签字前由缔约国双方代表互阅签约的全权证书,
    2023-08-04
    61人看过
  • 条约的缔结程序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条约的缔结程序如下:1、谈判。谈判是缔结任何条约所必须经历的阶段。2、签字。签字构成一国同意受条约约束的。3、批准。批准是缔结国的权力机关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认可,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所载之义务的行为。4、交换批准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五条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决定程序如下:(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报请国务院审核决定;(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拟订条约、协定的中方草案,同外交部会商后,报请国务院审核决定。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经国务院同意,协定的中方草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决定,必要时同外交部会商。
    2024-05-14
    33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2008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6日起施行。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为确保死刑案件停止执行死刑程序依法规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形:(一)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第二条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
    2023-06-11
    244人看过
  •  有关取保候审程序的法院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羁押或逮捕后,由有权决定的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审判。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受理机关不同,取保候审的决定和执行机关也不同。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受理并审查取保候审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受理并审查取保候审申请;在审判阶段,法院受理并审查取保候审申请。请求。请求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受理。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3、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4、执行。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
    2023-10-2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已被关停取缔违法行为还用以处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已被关停取缔违法行为还用以处罚吗1、如果取缔本身是一个处罚结果,那就不用再次处罚。2、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行政处罚没有对象不能成立。3、如果是个人违法行为,可能还是要处罚的通常可能性很小。
    • 利息折抵本金是否通过违法取缔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登记。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金融机构不予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 2、中国人民银行
    • 领取执行款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判决书直接找法官就可以了,一般是由法院开具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给你,你去银行取钱
    • 强制执行机关怎么申请取消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
    • 简易程序执法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