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规定适用于工伤认定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6 20:46:46 123 人看过

一、哪些法律规定适用于工伤认定争议

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有下列常见问题:

1.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表格;到劳动局提交材料;60天内拿结果。

2.工伤认定期限:单位应当从事故发生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劳动者一年内申请。

3.工伤认定的申请人资格: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者的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亲属去申请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三、工伤认定所需证明材料一览

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如下: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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