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鉴定会二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6:45:41 12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时未申请鉴定或者求职未告知鉴定的,二审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进行鉴定的,如果一审放弃鉴定的,二审时申请鉴定一般是不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审时提出工程质量鉴定能否获准

二审提出工程质量鉴定能获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中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概述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初次鉴定和补充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但需提交鉴定材料和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出示执业证书。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
    2023-10-25
    26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
    目前应执行《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屯50292-1999),不宜公执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表面看可能是施工原因,但由于建设项目是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质勘测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任何一方的过失,都可能造成建筑工程质量缺陷。1、鉴定的一般方法。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2)对设计图的复核;(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2、鉴定必须的资料。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3)
    2023-03-30
    327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以鉴定房屋裂缝吗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以鉴定房屋裂缝。具体内容是,申请房屋鉴定的人员,向当地房屋质量监理部门委托鉴定。或者是申请房屋鉴定的人员,申请房屋质监部门予以鉴定。一、房屋质量司法鉴定公正吗房屋质量司法鉴定公正。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指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运用建筑工程知识和技能及质量检测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构件质量、施工安全等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过程。具有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二、房屋拆迁裁决程序有什么房屋拆迁裁决程序有以下这些:(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
    2023-04-11
    94人看过
  • 房屋工程质量鉴定的费用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一、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一)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二)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三)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四)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五)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七)委托
    2023-03-16
    451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个
    一、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二、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
    2023-04-24
    276人看过
  • 如何划分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可以划分为二级:一、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一级(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四)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五)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六)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量手册》。(七)具有相应
    2023-04-24
    229人看过
  • 道路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从事质量鉴定应当具备何种资质?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都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国家也从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进行了全过程的管控。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手段包括:进行每道工序都要逐一验收、确认;主要材料进场前及投入使用前要进行检测;完工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等。此外,建设主管部门或是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也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具有何种资质,对此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有的质量鉴定机构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有的质量鉴定机构具有检测资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检测单
    2023-06-21
    249人看过
  • 工伤鉴定还有一审二审吗
    一、工伤鉴定还有一审二审吗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对于工伤鉴定结果有疑义或者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二、工伤鉴定的流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
    2023-06-07
    10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一、工程质量鉴定需要有哪些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2、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3、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4、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3)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5、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
    2023-06-07
    4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事故质量如何鉴定
    工程质量争议的司法鉴定以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内容如下:工程质量争议本身比较复杂,质量责任又可能涉及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出现质量问题后,各方当事人都可能各执一词,各自会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有关工程质量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常常会碰到这样的复杂局面。认定工程质量缺陷本身及其责任人,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专业性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对鉴定的申请、鉴定机构的确定、已有鉴定结论的重新鉴定以及鉴定书的内容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涉及到工程质量缺陷以及责任人或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分担等专门性问题,一般都会通过指定法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方法来确定责任;或者说,有关工程质量争议的案件,当事
    2023-04-24
    251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工程质量鉴定的期限是多久?《证据规定》比较全面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所谓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该制度的确立,是《证据规定》对民事诉讼法新的诠释,是对我国过去实行的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重大突破。勿庸置疑,举证时限制度既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公平保护,防止证据突袭,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又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诉讼拖延。但我们也应看到,举证时限制度增加了举证义务人举证的难度和强度,这在工程造价鉴定资料的举证方面表现尤甚。在施工单位不了解对方抗辩主张的情况下,要求其将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数百个争议问题涉及的所有证据提供完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有人甚至主张鉴定资料可以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但这显然违背了《证据规定》的宗旨。为了有效解决上述矛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二种措
    2023-06-04
    279人看过
  • 怎样对工程质量做司法鉴定?
    一、怎样对工程质量做司法鉴定?1、鉴定的一般方法。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2)对设计图的复核;(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2、鉴定必须的资料。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3)地质资料;(4)监理资料;(5)变更指令。法律依据: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
    2023-06-06
    220人看过
  • 怎么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一、怎么申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鉴定申请书申请人: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市xxx路xxx三楼。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被申请人:河南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xx市xx区xx路西段。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承建的xxxx11#、13#、14#、15#、16#、17#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的具体原因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承建的xxxx11#、13#、14#、15#、16#、17#住房交付使用后,部分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现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于墙体裂缝的责任主体存在争议。鉴于房屋墙体裂缝的原因直接影响到本案审理判决结果,为了能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上述请求鉴定事项作出公正合法的鉴定。此致xxx
    2023-04-24
    436人看过
  • 申请建筑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1、申请人:×××,男,汉族,现居北京市,电话:委托代理人: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0105**被申请人:×××,男,汉族,电话:×××申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事实和理由: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由被申请人承担。因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极不负责任,未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导致申请人厂房、车间等一些工程项目倒塌、墙体剥落等严重质量问题。这项工程已完成两年。因此,该项目不能出租,也不能使用。给申请人造成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现向贵院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和检测,请安排。由标识的内容清单:1、2工厂漏水;2、XX维修车间吊顶与墙面交接处密封严密;吊顶中凹处,屋面彩钢板内有泡沫,吊顶彩钢板封闭不严。整个车间的泄漏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坏。4。修理车间有三间办公室和一间仓库,天花板漏水,墙壁下沉,墙壁破裂;5。修理车间的地板和工厂
    2023-05-02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鉴定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 二审该如何提交工程质量鉴定结果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时未申请鉴定或者求职未告知鉴定的,二审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进行鉴定的,如果一审放弃鉴定的,二审时申请鉴定一般是不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
    • 二审时提出工程质量鉴定能否获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二审提出工程质量鉴定能获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 2019年工程质量鉴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
      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
    • 凯里有工程质量鉴定吗,按什么鉴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9
      施工质量鉴定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1、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 2、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3、房屋购买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