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问题:整栋楼因高空坠物受损,是否所有业主都需要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8:01:30 163 人看过

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伤人毁物的举证责任归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

《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这个条文其实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大家遵守公共生活规则,避免造成损害。目的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较合适的。

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总的来说,作为高空坠物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理应得到最合理的法律保护,所以就不应该再由受害人承担艰巨的举证责任,否则就会对受害者的境地带来压力甚至直接导致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学生因坠楼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段文字阐述了学校在学生受伤时的责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学校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学生如果在校园内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3. 素材:学校如何避免学生受伤?素材:学校如何避免学生受伤?学校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需要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来避免学生受伤。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需要制定并实施
    2023-08-19
    98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问题研究:需明确不同方的责任承担
    高空抛物涉及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涉及刑事责任随着高空抛物、坠物伤害事件的频发,不少人提出将此直接入刑,比如定个“高空抛物、坠物”罪什么的,从而有效扼制这种现象的发生,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少。1、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第1款规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故意高空抛物,旨在伤害某人,或者杀害特定人员,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应当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3、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不是人为故
    2023-07-07
    120人看过
  • 高空坠物全体业主都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如果能够确定致害人,由致害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能确定致害人,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一、高空坠物责任划分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而管理者未尽到法定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但是如果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话,那么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因此高空坠物的责任主要集中在侵权者身上,除非不能够确定侵权者,才进行推定。二、建筑物掉落致人损害赔偿金物件损害侵权一般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具有过错,因此该类举证责任需要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才能免除责任。因此,但原告(受损害一方)仍然需要就下列几项承担举证责任:1.须有物件致害行为;2.须有受害人的损害事实;3.损害事实须与物件致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只是在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上采推
    2023-03-29
    241人看过
  • 分析高空坠物责任承担者身份问题
    高空坠物的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需要由侵权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是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还是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伤认定中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到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的诉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负伤
    2023-07-15
    310人看过
  • 高空抛物责任:一楼有责任承担吗?
    首先,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其次,基于以上原则,高空抛物行为人承担责任,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自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再次,如果不能够确定行为人的,并且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是事故发生时的房屋实际使用人以及在可能的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中可以被排除的,该可能人不承担责任。最后,如果一楼在这个可能侵权人范围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
    2023-12-24
    420人看过
  • 业主坠楼物业担责任吗
    业主坠楼物业不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小区安全护卫工作。配专职护卫人员,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确保小区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的维护。制定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定期对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供水、供电、消防、环保、实施维修养护。一、生活中常见的物业纠纷及其处理方式(一)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抛物人时,找物业兜底。《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自我证明的外,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以补偿。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应当对高空掷物行为增强管理,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应承当相应的侵权义务。所以当发作高空掷物伤人事情后,首先去找物业才是正解。
    2023-06-25
    401人看过
  • 违章建筑高空坠物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吗?
    违建承担高空坠物责任,没有建设手续的,就属于违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高空坠物如何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二、高空坠物的处理方式
    2023-06-24
    182人看过
  • 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1、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二.被高空坠物砸伤怎么要求赔偿1、高空坠物砸伤人以后的赔钱问题有可能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当然,如果能确认直接侵权人的话,由高空坠落物给当事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应该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是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
    2023-05-16
    136人看过
  • 空调安装工因意外坠楼,业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安装工在安装空调时不慎坠楼身亡,通常情况下由该安装工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与被安装者无关。但假如该空调的安装系由被安装者自行找人(即与安装工形成雇佣关系)时,则被安装者将因其雇主身份承担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工人安装防盗窗时不慎坠楼身亡房主要负责吗工人安装防盗窗时不慎坠楼身亡,如果是房主个人雇佣的,那么房主要负责。如果工人不是由房主直接雇佣的,那么由施工单位负责。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
    2023-07-17
    94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险理赔问题
    高空坠物险,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一、撞死人对方全责该怎么理赔交通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第三者责任险有的投保金额决定,不足部分,自己承担。二、正常行驶撞死猫没停算是逃逸吗正常行驶撞死猫没停的不一定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撞到的是流浪猫的,则不会构成肇事逃逸,因为这既不属于人员伤
    2023-03-29
    208人看过
  • 一楼的有高空坠物责任吗?
    一楼居民没有高空坠物责任。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一、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2023-06-22
    464人看过
  • 业主是否应该为高空抛物车的坠落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车被砸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一般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物业怎么处理高空抛物问题(一)无事故损失的处理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物业公司也不可忽视,应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应在日常的保安巡视中,加强对其的监督。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由保安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显示物业管理对此事的关注。(二)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如果因高空抛物,而造成了社区内居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遭受损失的情况,物业公司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证,查找肇事者。物业服务公司及时足额购买公共责任保险,可
    2023-07-16
    394人看过
  • 高空抛物整栋楼业主赔偿吗?
    一、高空抛物整栋楼业主赔偿吗?1、在查不出是谁扔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不是本人砸的,并且是二楼或以上的住户的话,则需要与其他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4、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二、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有什么?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
    2024-01-01
    130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不是都有责任
    高空坠物致亡并不是全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5-03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整栋楼的居民都要负民事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1
      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
    • 高空坠物伤人,一楼是否承担责任,一楼是否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3
      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由此可见,高空坠物的没有直接证据没关系,因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举证
    • 空坠全体业主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6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如果能够确定致害人,由致害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能确定致害人,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 高空坠楼要赔偿责任是谁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高空住宅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 高空坠物责任归属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实际伤害后果来确定高空坠物责任归属。若未造成伤害,则不存在责任;但若造成严重后果,则可以追究高空坠物罪,由直接责任者承担,无法确定责任者则由小区所有居民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