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担保品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30:34 129 人看过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为保证其追索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债务人在债务偿还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表债务人追偿第三人所清偿的债务。第三人行使追索权时,可能因债务人无力清偿而丧失追索权。为保证追索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为保证人提供的担保又称为反担保。反担保的作用担保中心作为担保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确保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顺利实现。担保中心可以通过抵押物的债权来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多贷款购买者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将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的资金也无法得到担保。最终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方的利益。反担保担保品的范围反担保品可以是贷款购买的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的其他自有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合法不动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的抵押物是其需要购买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反担保的作用和范围以及与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的作用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资金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直接影响到其他担保需求人的利益。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反担保和担保的区别(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
    2023-06-09
    80人看过
  • 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
    1、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2、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实际向贷款方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3、当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一、房屋抵押合同模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
    2023-06-21
    162人看过
  • 反担保措施的种类与范围
    反担保的措施有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形式、保证金反担保五种形式。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一般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常见的反担保措施都有哪些常见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1、抵押反担保;2、质押反担保;3、保证反担保;4、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为担保金额1如果应收账款在贷款到期前返还两倍以上,应收账款应部分存款用于偿还贷款;5、保证金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支付比例为担保金额20%。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还义务的,保证金为赔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还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全部退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023-07-18
    121人看过
  •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3.违约金,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5.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保证物权是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是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因而并不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另外,保证和担保物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而担保物权属于物的担保范畴。三、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保证与担保的关系如下: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
    2023-05-03
    117人看过
  •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的意义
    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的意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的意义反担保的意义主要表现为: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
    2023-04-25
    399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应如何承担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是为了担保人求偿权的实现而创设的一种担保形式,本质上仍属于担保。反担保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能有效降低保证人的风险,可以强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意愿,从而缓解“觅保难”的问题。二是促进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尤其是在债务人自己提供反担保的情形下。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包括全部意定担保方式,如保证、抵押和质押,但不包括法定担保方式。当原始担保为留置时,不可适用反担保;反担保本身也不能容纳留置方式。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
    2023-05-07
    213人看过
  • 公司担保书担保范围
    1、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2、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3、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4、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5、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6、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一、信用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信用卡的担保人主要承担的就是一种补充担保责任,只有在信用卡使用人到期无法归还信
    2023-03-05
    201人看过
  • 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关于保证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各国法律原则上并无限制。一般说来,除了一些有极强的人身特定性而不能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债权外,都是可成立保证担保的。与人身属性密切相关的特定债权虽不能成立保证,但由于这种债权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成为保证担保的对象。从许多国家的民法规定以及有关判例实践上看,在保证合同设有具体的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则从约定,此为确定保证之范围的基本原则。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一是主债
    2023-05-10
    336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的主债务是什么,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
    一、反担保合同的主债务是什么反担保是债务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所以反担保的主债务是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
    2024-01-17
    237人看过
  •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能有多大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1、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2、包括如下内容: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利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1、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
    2023-02-26
    219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如何避免反担保呢
    “反担保是借入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借出者提出担保人的行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这两种方式。反担保人则既可以由债务人充任(保证反担保除外),也可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任。一、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哪些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如下:1、企业保证反担保;2、存单质押反担保;3、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4、股权质押反担保;5、专利质押反担保;6、车辆质押反担保;7、股票质押和证券账户监管反担保;8、出口退税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9、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本质上仍属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二、反担保的主债权如何认定?反担保的主债权应当是主合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享有的向反担保人追偿的债权,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
    2023-03-06
    329人看过
  • 质押担保中担保的范围规定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的费用等
    2023-03-13
    402人看过
  • 反担保的意义是什么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所述: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反担保的范围:一是主债权的全部。二是利息。三是违约金。四是损害赔偿。五是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三、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反担保的措施是什么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
    2023-07-23
    82人看过
  • 公务员是否允许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公务员是否允许担保公务员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可以作为保证人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保证担保要签订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保证担保的范围(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
    2024-01-25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反担保合同中的反担保是什么,反担保的含义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 反担保诉讼的时效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
    • 融资融券担保品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担保物是指证券公司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股票、债券、基金都可以作保证金,只是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抵押折算率不一样。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
    • 担保人怎么撤销不在担保范围内的担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4
      一般情况下,担保合同生效后,除非主债权已履行完毕或担保债权已过担保期限,否则作为担保人是无法解除担保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
    • 反担保的反担保方式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反担保实现方式是: 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反担保须符合法定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