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的流程及矿业权成果的提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8:22:19 214 人看过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一、征收安置协议可以反悔吗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后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农村征地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因此,将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耕地征收用于建设用地有十分严格的程序,一般来说,农村征地分为批前,审批,实施三个阶段,批前有三个程序,即发布拟征地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应被征收人的申请组织征地听证,这是征地报批前三个准备程序。审批也分为三个程序,第一步是由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一书四方案“等报批材料,第二步是将材料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第三步是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通过后,下发征地批文。一旦获得征地批文,市县人民政府就可以组织实施征地,征地程序也就进入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有三个程序非常重要,即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然后才会进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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