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息公开我们国家做出的规定是有很多的,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往往要求的都是需要进行公开的。信息公开一般都是有两种方式,主动公开还有一个申请公开,其实信息公开的要求几乎是各个部门都适用的。那么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规范电力监管信息公开行为,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力监管信息,是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在履行电力监管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文件、数据、图表等。
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监管信息的公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监管信息的公开。
第四条电力监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及时、真实、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者限制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活动。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公开下列电力监管信息:
(一)电力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能和联系方式;
(二)电力监管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电力监管各项业务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和要求;
(四)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的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电力监管信息。
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在制定规章、规则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过程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意见。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公开电力监管信息的建议。
电力监管机构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公开的监管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应当予以公开。
第九条除电力监管机构向社会公开的电力监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向其提供与自身有关的电力监管信息。
第十条电力监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保证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并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
第三章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电力监管机构公开电力监管信息,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
(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新闻发布会;
(四)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五)其他方便获取信息的方式。
重大电力监管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三条电力监管机构公开电力监管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提供有关电力监管信息的,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
对于要求提供电力监管信息的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答复。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答复。答复不予提供有关信息的,应当告知理由。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派出机构实施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力监管机构建立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电力监管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和责任。
第十六条电力监管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公开有关电力监管信息的;
(二)公开的电力监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
(三)未及时更新已公开的有关电力监管信息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五)违反规定擅自公开有关信息的;
(六)违反规定收费的。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电力监管机构没有履行电力监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区域监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往往都是因为为了我们人民着想。因为电力是关心我们人民的生活的最基本的东西,所以说相关部门的规定是非常好的。
-
电力信息公开监管办法包括哪些章节?
381人看过
-
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25人看过
-
电监会供电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07人看过
-
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的规定有哪些
260人看过
-
舟山市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办法
409人看过
-
宣城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422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第21条是怎么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更正。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更正,并将更正后的信息书面告知申请人;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八条有什么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督促被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
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是什么,公开募捐信息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慈善组织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民政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
-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规定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04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的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信息应该公开。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