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收入的受害人能获得误工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4:01:21 398 人看过

没有收入的受害人,也能获得误工损失赔偿

根据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

已经退休的人员有没有误工损失赔偿呢?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退休以后在家颐养天年的人,没有误工损失的赔偿。如果退休以后又获得聘用上岗,有固定合法的工作和收入的,这部分的损失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并获得赔偿的。

法医给了一定的误工期,但单位因工伤或其他原因未扣发工资,还能要求肇事人赔偿吗?

不能。依据是损失实现赔偿原则,既然没有损失,就不能要求赔偿。

误工期是否与定残日有关?

确实存在一定的关系。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据此,受害人伤残鉴定的定残日与持续误工期限直接相关,很多当事人故意将定残日尽量往后推,以期延长误工时间。

但是,这在司法实践中却不是一概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原因在于:误工期限是法医根据受害人因伤残在客观上不能上班工作所造成的,而定残日却与受害人主观上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早晚相关,两者并无直接关联。司法实践中,法医鉴定的误工期限往往与最高院的定残日期限不一致,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如果两者的期限相差太大,法院一般会接受司法鉴定结论中的误工期限,而不采纳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作为误工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退休受害者是否能获得误工费
    一、退休受害者是否能获得误工费退休后如果有劳动收入来源的,受伤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退休受害者起诉误工费的时效是多久起诉误工费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2023-10-06
    37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无收入怎么计算误工费
    在实践中,损害赔偿如果要计算误工费等,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无收入怎么计算误工费?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二、人身损害赔偿无收入怎么计算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一般计算公式=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天数。受害人工资分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形分别确定: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有纳税凭证、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的合法证明;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针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社会事件中,其受害者一般情况下都能有条件地获得相应的法律赔偿。受害人有权以法律赋予的合法权责,向肇事责任人追索民事补偿款项,这其中涵盖了伤者的医疗及护理费用,以及因治疗休养导致的误工费用和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等各类相关费用。同时,若因此次事故导致他人财产受到了实质性损害,受害方同样有权依法索赔,在实践过程中可以通过与肇事方的提请协商,或者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7-24
    375人看过
  • 工伤受害者在无营业执照的单位能否获得赔偿
    一、工伤受害者在无营业执照的单位能否获得赔偿也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赔偿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2023-09-22
    160人看过
  • 受害者无收入误工费可以主张要吗?
    可以主张要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原则上没有误工收入的减少不赔付误工费,但有主张误工费的权利,以下两种情况仅供参考:一类是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虽没在外挣钱,但他们的劳动对于家庭其他人员的工作有价值,能支持和保障其他家庭成员获得收入,误工可以参照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二类是无业人员:无业人员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他们仍然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如果他们人身受到损害,这种获得得收入的可能性就会在一定时间内丧失,误工费可以参照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进行核定。退休人员有误工费吗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后,向法院主张赔偿其误工费的诉讼请求,对于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误工费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呢?在实践中还有分歧,有人主张,受害人是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误工费
    某购物中心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约定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附加电梯责任条款规定:“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保险期限内的某日,该购物中心做促销活动,大量顾客乘电梯上二楼促销现场。电梯在正常运行中,突然出现踏步正常运行而扶手停止运行的状况,导致个别顾客被挤倒在电梯上,被电梯碰伤、划伤。受伤人员中包括几个年龄在70岁左右的顾客。事后经调查认为,本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事故发生后,购物中心向保险人报案,根据受害人对于购物中心的赔偿要求,购物中心的保险索赔项目中包括了误工费在内。
    2023-04-23
    238人看过
  • 儿童能否获得误工费赔偿
    凡未经法定雇佣关系者,皆不享受误工补贴待遇。所谓“误工费”即在因故受到伤害并于治疗期内阻碍了正常工作进程及薪酬获取,导致原订工资给付受阻,从而造成的损失补偿金。因此,对于儿童的意外伤害,通常并不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所谓“误工费”,系指赔偿责任方有义务向赔偿索偿方支付受损方由遭受损害至完全康复这一期间(即误工时间段)内,由于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致使实际上所减少的经济收益部分。原则上,应以受损方在遭受损害之前固定时间段内,能够正常进行工作、付出劳动力从而可能获得的收入作为参考或依据加以评估。《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4-08-08
    300人看过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时,如何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补偿按照什么标准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2023-07-20
    1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者能否获得误工费和交通费的经济赔偿?
    可以要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和工伤冲突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并不冲突,由于工伤案件处理周期较长,一般在处理完交通事故案件后可以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目前,除了医疗费及误工费不能双赔外,对于其他项目是可以同时要求赔偿的,二者并不冲突。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2023-07-02
    187人看过
  • 胎儿受到侵害能否获得赔偿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能作为赔偿权利人。怀孕期间胎儿受到的侵害只能视为对其母亲的侵害,胎儿母亲是赔偿权利人。胎儿出生后如果是活体即成为婴儿,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主体,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且对其在胎儿期间受到的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具有溯及力,可以追溯到胎儿期间行使。律师补充:侵害胎儿利益的行为往往与一般的加害行为不同,后者通常是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而前者除了直接侵害胎儿外,更多的是首先作用于孕妇身上,而后影响到胎儿。而且实践中往往存在侵害孕妇及胎儿权益难以区分,特别是有些费用支出不好厘清的问题。对此较为可取的做法应该是允许孕妇就其损害和胎儿利益损害一并主张救济,这样既符合救济损害的基本法理,践行了民法典的规定精神,也有利于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胎儿出生后,发现其受到的损害是其母亲怀胎期间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他人若具有主观过错,胎儿出生后,作为一个自然人,其当
    2023-05-03
    38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老年人受伤是否能获得误工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老年人受伤是否能获得误工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从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角度来考虑,而不能机械地以年龄界定。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收入减少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稳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计算。当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时,误工费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此时,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还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
    2024-02-07
    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能。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得不到刑事法庭的支持,犯罪做法导致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法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导致被害人丧命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花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04-18
    240人看过
  • 强奸案件受害人不能获得物质赔偿
    强奸案件受害人,在案件中遭受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的伤害,但是,却得不到什么赔偿,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还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及,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上面两个司法解释,强奸案件受害人就不能针对精神损害方面得到赔偿。在生理方面也不能得到赔偿,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是,具体到强奸案件中,强奸案件的受害人一般最重要的伤害是精神上的,而身体上都没有明显的伤害(如果受伤治疗所花费用可以向被告人主张),这样,也就得不到什么赔偿了。一、非法集资受害人如何处理?一旦社会公众参与
    2023-03-14
    327人看过
  • 受害人能否在诈骗案件中获得赔偿
    一、受害人能否在诈骗案件中获得赔偿诈骗罪的受害人能提起赔偿,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诈骗罪的嫌疑人进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二、诈骗的主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诈骗的主要类型主要有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犯罪。2.对于犯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2023-09-14
    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受害人无收入是否可获得残疾赔偿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的,都按照最低的职工收入标准来,获得赔偿是肯定的,这个叫你朋友别担心。
    • 2022年没有收入是否能获得误工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没有收入可以获得误工赔偿。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
    • 交通事故赔偿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获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0
      交通事故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也是可以获得的,只要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有收入此时就可以依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主体,证据时比较难以搜寻的,若是不能找到人证,此时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能否请求误工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不予支持请求。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 无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赔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23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