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23:44:55 213 人看过

一、村委会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1、要知道哦,村委会可是没权力自己动手来搞土地征收滴!他们只是稍微帮个忙,做点小事情罢了。

2、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吧,村民委员会其实就是咱们老百姓自己管理、自己教育、自己服务的基础组织嘛。

根据法律条文,村委会负责管理村里那些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啊、财产之类的,还要引导咱们老百姓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呢。

3、按照咱们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被征收的时候,村委会可不能随便就把土地给收了哦,只有国家才有这样的权力。

咱们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说,土地要么是全民所有,要么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全民所有的话,就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来行使。

4、但是,无论什么单位还是个人,都不允许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哦。

不过土地使用权倒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如果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且还会给咱们补偿呢。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征地拆迁如何提出合理要求

咱们在遇到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这种事时,想要提出合理的要求,你得好好研究以下几个方面哦:第一,要真正地弄懂政策法规:对于跟这个事情有关的政策啊,法律法规这些,都要搞明白,保证自己提出来的要求都是在规定范围内的。

第二,看看房屋的具体价值:这就需要去了解一下你的房子能值多少钱,然后据此提出一个合理的赔偿要求。

比如如果院子里有花草树木什么的,那也得算进去。

第三,别忘了附属设施:像院子、花园这样的东西,也是应该得到赔偿的。

还有就是搬迁费用:比如说搬家费啊,临时住所的租金啊等等。

第四,生活保障:如果因为这个事情让你的生活受到了影响,那么你完全可以提出相应的生活保障要求。

第五,就业安置:如果你因为这个事情失去了耕种的土地或者其他的谋生方式,那么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你提供就业机会或者进行培训。

第六,基础设施:你还得关心一下新居住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道路啊,水电啊之类的。

第七,知情权和参与权:你得知道整个征地拆迁的过程是怎么回事,以及相关的信息,同时你也应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

最后,公平公正:你得保证这个征地拆迁的过程是公平、公正的,不能有任何的歧视或者不合理的待遇。

第八,合法合规:你提出的要求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千万不要提出过分的要求。

第九,合理协商:你得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友好的协商来解决问题。

第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询专业人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委会无权擅自批准进行土地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据此,在我国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主要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被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型,需要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不同的行政审批手续。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连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体资格都没有,更何谈有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审批。一、村委会无权私自收回集体土
    2023-03-22
    39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管委会盖章有效吗
    一、征地拆迁管委会盖章有效吗要知道啊,征地补偿协议上面的那枚公章可是得盖上呢。作为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跟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署征地补偿协议这事儿可不能少,毕竟搞清楚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归咱们国家所有嘛!根据咱现行的这些法律法规啊,房屋征收部门通常都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指定的,他们就是专门负责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那个部门哦。如果政府想要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的话,那就直接跟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个协议就行啦。《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
    2024-07-08
    487人看过
  • 村民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
    2023-08-16
    168人看过
  • 拆迁维权时,村委会是法外之地吗
    在我国没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村委会同样是不例外的,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的成员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
    2023-06-12
    389人看过
  • 征收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是否有权利拆房子
    一、村委会无权擅自批准进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据此,在我国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主要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被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型,需要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不同的行政审批手续。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连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体资格都没有,更何谈有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
    2023-04-07
    419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实施土地征收吗
    村委会是无权征地的,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
    2023-03-19
    351人看过
  • 村镇有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利吗
    一、村镇有没有征地拆迁的权利吗其实法律上就明确说了,农村里是没有权力去征地的。你懂吗?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里可是有明确规定,村委会可不能越过雷池半步,行使征地这样的大权。要知道,就算要征地,那也是得经过地方政府审批部门才能操办起来呢。假设你说建设用地那种情况,涉及到了把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的话,那就更得按规矩来,先去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才行哦。而且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都得由国务院亲自点头同意才行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2024-07-30
    342人看过
  • 村民有权查看征地拆迁的会议纪要吗
    一、村民有权查看征地拆迁的会议纪要吗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在正式展开土地征收活动之前,当地政府必须及时地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村民公布与此次征地有关的重要事宜,并且要对土地征收范围之内所涉及到的各种财产的物权归属及其具体现状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登记工作,以便让广大村民们能够充分地给予确认。在完成了上述征地决定之后,当地政府亦应当向村民们公布相关的征地决策内容。当拟定出清晰明确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书之后,仍然需要再次向全体村民公示该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上所述的这些严格法律程序背后的意义在于,所有关乎于土地征收的系列文件都应该无保留地公开给相关的村民群体知晓,而不是进行保密措施,因此,村民们自然拥有查阅并了解这些信息的合法权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第11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第12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
    2024-04-11
    121人看过
  •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会充当什么角色,可以组织征地吗
    一、村委会可以进行征地吗?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把我国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应的法律法规告诉大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在我国集体土地征收中,最低实施征地工作的行政机关应当是县级行政机关并非是村委会。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村委会的工作职责,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村民委
    2023-03-01
    404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怎样进行征地拆迁
    一、征地拆迁费由谁出怎样进行征地拆迁一、一般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征地拆迁费,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二、进行征地拆迁分为颁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补偿协商、进行裁决、实施拆迁五个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拆迁中听证应该怎么进行才算规范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2024-01-23
    129人看过
  • 村委会是拆迁人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
    2023-03-25
    438人看过
  • 征地中,村委会有批准征地,启动征地的权利吗?
    在征收活动中,农村和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在城市里,居民委员会基本平时就没什么权力,到了征收时更是不怎么发挥。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可就是“权力”巨大了。足可见,村民委员会在实践中是有着巨大能量和影响力的。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村委会究竟能有什么权力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告诉我们两点,其一,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一级政府,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最低一级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据此,村委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权力”(power)。其二,看字儿就看出来了——民主。也可以解读为公开、透明、商量着办等等老百姓易于理解的说辞。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据此来看,它确
    2023-05-22
    233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是行政行为吗
    一、农村征地拆迁是行政行为吗农村土地征用以及建筑拆迁工作乃归置于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而言,此类活动系指国家因公共利益需求,依据法律规定之程序与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转换为国有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依法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提供合理补偿且对其予以妥当安置的法律手段。在施行此项过程中,行政机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步骤与准则展开土地征收及赔偿事宜,以确保全流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所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为达成行政管理目标,运用行政权力对外界做出具有法律效力、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农村土地征用及建筑拆迁工作正是由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为实现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行政管理目标所采取的法律行动,故具备行政行为的特性。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农村土地征用及建筑拆迁属于行政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能够获得充分的权益保护。同时,被征用土
    2024-07-25
    433人看过
  • 农村拆迁的征地价有知情权吗
    一、农村拆迁的征地价有知情权吗当知道自己家的地要被征收了以后,你可能会对如何拿到合理的赔偿感到困惑吧?其实呢,被征地农民拥有的权利是,在征地公告公布之后,地方上的国土资源部们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向你详细解释土地补偿的金额、数量以及安置补贴方面的信息,包括它的标准、数额、支付给谁以及怎么支付等等。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市、县这两级的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也有责任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之于众哦。公告里面会告诉你这些重要的信息:首先,你家的地在哪儿、属于什么类型、多大面积,地上有哪些东西,比如房子、果树之类的,还有青苗的数量;土地补偿金的标准、数额、支付给谁以及怎么支付;再者,安置补贴的标准、数额、支付给谁以及怎么支付;然后,地上的东西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最后,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方法,以及其他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
    2024-07-30
    4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征地拆迁中村委会一般有哪些权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只能受权辅助政府行政机关完成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而不能直接作为征收主体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活动。它并不能直接代表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也不能不问村民意见就自行全权代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
    •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进行征地的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3、征地审查。 4、征地审核与批复。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的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
    • 村委会是征地拆迁的主体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9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
    • 农村宅基地拆迁,不进行拆迁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4
      在中国推进新型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当村民需要搬迁时,采取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搬迁。如果村民同意搬迁,他们就会积极地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迁移工作;如果村民不同意搬迁,他们就会留在原地继续生活。关于那些不愿搬迁的村民,实际上并不需要专门的处理措施,只需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即可。根据现行法规,易遭受自然灾害侵袭、居住分布较散且环境条件恶劣、道路、电力、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的地区被视为搬迁的重点区域,也就是我们常
    • 村委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怎么进行拆迁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07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可知,农村宅基地的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补偿标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在拆迁的过程中,具体补偿方式为: (1)如果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即批地建房; (2)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补偿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对房屋的补偿两部分。宅基地参考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房屋的补偿即重建成本价;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按照合法房屋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