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文号:司发函[1991]372号
河北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撤销邯郸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作制)有关事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撤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撤销,应当由原批准其成立的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即:司法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由司法部决定撤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决定撤销。
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撤销后,应当由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清点财产。除原合作律师建所时的投资、本人的保险金、福利基金及应得的工资部分可以按照章程规定,由律师个人提取外,合作所的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储备基金和固定资产清偿债务以后的剩余部分,应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单列帐目保存,作为当地发展合作制律师事业的基金。司法行政机关不得平调给机关所有或给全民所有制律师事务所,也不得交由原合作所人员自行分割。
三、鉴于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尚属试点阶段,其设立与撤销均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按有关内部规定和实际需要掌握,不属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范围内的事项。当事人已经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同人民法院联系,介绍有关情况,说明我部门的意见;已经提起行政复议的,司法行政机关按一般申诉处理。
此复。
-
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设分支机构问题的批复
148人看过
-
关于建立中国科协科技律师事务所问题的批复
394人看过
-
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436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律师资格等问题的批复
51人看过
-
关于担任特邀律师人员律师资格问题的批复
126人看过
-
关于撤销权的问题
373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关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法律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关于合同可撤销的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31订立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即撤销相关民事行为,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
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6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律师关于撤回自诉和撤销案件的几个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说服婆婆撤诉。 2、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 3、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
-
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 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