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下罚没物资的处置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7:40:33
99 人看过
行政处罚没物资应该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有什么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如下:
1、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4、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的处置
293人看过
-
交警行政处罚的处置方式
45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
24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的物品如何处置
2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如何处置
27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的建筑物如何处置
3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
最新文章
#罚金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如何处置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物如何处置?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6《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行政处罚没收的财物处理方式,要根据财物的不同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
-
-
-
行政处罚的方式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8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