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有争议应向哪方所在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8:24:39 335 人看过

一、租赁合同有争议应向哪方所在地

租赁合同有争议应向房屋所在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租赁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租赁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常见争议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常见争议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引发纠纷的常见争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承租人、回购人等存在认识误区,导致产生履约瑕疵或争议;出租人的资信审查、交付监督、跟踪服务机制存在疏漏;合同约定不明、业务模式创新放大风险以及租赁物权属公示、租赁物残值确定存在争议。从这四个基本源头把握融资租赁合同,发挥融资合同的最大优化作用,减少纠纷。一、承租人、回购人等存在认识误区,导致产生履约瑕疵或争议租赁物的质量存在重大瑕疵,是案件审理中常见的承租人抗辩理由之一,这是由于承租人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存在性质上的认识误区。一些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与普通租赁相混淆,或误认为是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还有些承租人法律与合同意识不强,忽视对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而直接签收受领租赁物。回购人出于销售利益驱动,为承租人违约兜底承担回购责任,却对回购法律风险的预判和控制不足,其拒绝承担回购责任的抗辩理由往往因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
    2023-06-09
    240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规范化引争议
    本澳租务市场随楼市飞升、外来人口大增而日益蓬勃,租赁双方相关的问题、矛盾、纠纷也纷显。法务局表示,从普法热线的查询个案反映,加租、分租及如何终止租赁合同(房东收楼及租客退租),都是居民在租赁关系中最常遇到的问题。本澳法律规定,业主如果想加租,但租客反对,只要租约未到期,业主也不可以此为由单方终止租约。法律也规定,租客如欲退租,至少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房东,且须要向房东缴付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法务局指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按租赁合同内的条款,又或双方其后定出的协议来调整租金。加租协议,可以是事先协议: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房东与租客可以协定每年加租若干,但如果合同定出的调整租金的规则,是许可房东任意调整,又或可根据明显不合理的标准调整时,则租客可以向法官申请变更该等规则;也可以是事后协议,即订立合同在先,租赁双方协定加租在后。租约订明加幅免争拗业主欲加租,但租客反对,只要合同仍然有效
    2023-06-09
    261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应对方案有哪些?
    1、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2、租赁合同期满,双方都不愿意再签合同。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签合同时,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出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需要搬出房屋。3、租赁合同期满,一方愿意继续,另一方不同意。如果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房屋,那么承租人应该提前告知出租人,让出租人提前做准备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房屋不同于其他的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出租人不论是收回自用还是准备出租给其他承租人,都得有一定的时间作安排。因而,承租人应当提前决定是否继
    2023-07-20
    108人看过
  • 合同争议诉讼所在地怎么界定?
    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没履行的按下面规定,看具体属于什么合同,决定起诉地。一、二手房阴阳合同如何处理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为准。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二、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没有完成怎么办当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或者该合同中存在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从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当合同生效时间与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时,应该以实际履行时间为准,因为当合同实际履行时,合同的生效条件就已经进行变更,此前的生效时间就
    2023-03-20
    363人看过
  • 租赁合同争议的主要类型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2、房屋损害侵权纠纷;3、人身财产损失纠纷;4、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5、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6、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8、单方解除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有哪些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
    2023-07-05
    447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争议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违约金争议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争议的起诉书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
    2024-01-10
    143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租赁物所在地的法院吗
    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不能约定不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为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2023-06-09
    229人看过
  • 所有租赁合同期限
    一、所有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租赁合同的特点(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三、租赁合同种类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
    2023-06-15
    324人看过
  • 没有签租赁合同双方存在租赁关系吗?
    1、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既无法提供租赁合同,也无法提供租赁费用给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异议。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2、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一样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受合同的法等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但是从证据的角度,口头协议比较难以证明,其真实性难以确定,对于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往往会由于无法举证而无效。3、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2023-06-17
    243人看过
  • 租赁合同交房争议租金算至多久
    一、租赁合同如何交付租金租金,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必须交纳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租赁物的折旧费、维修费、出租人的合理盈利等费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之一,体现了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实践中,承租方违反该项义务的情形经常发生,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1、交付租金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应该把租金交付的时间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最好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来表示。短期租赁的,一般在租赁期完毕时交付租金;长期租赁的按年、月或季度分次支付租金,不管是一次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支付的时间都应该明确而肯定。关于租金支付期限的确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即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其次,在协商不成或无合意时采用后付原则,即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2、交付租金的标准。衡量租金高低的标准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确定,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但如果出租人利用承租人处于劣势
    2023-04-27
    24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在租赁协议圆满结清之际,租赁方必须严格遵照如下各项义务行事:其一,尽数交还租赁物品。租赁期间到达之时,承租者依法承担交回租赁物品的责任与义务。其二,悉数偿付未结租金。若租赁期间内尚有未曾支付的租金余额,租赁方必须立即予以补足。其三,mediate修复租赁物品原貌。等待返还的租赁物品,需满足之前约定或遵循租赁物品本身的性质和使用之后的本来面貌。其四,果断解决租赁物品的瑕疵问题。出租方负有保证交付给承租方的租赁物品能供依照规定正当使用及获取收益之状态。《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024-08-01
    325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三方意向协议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丙方(居间方)????????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一、现甲方将北京市??????区????????????小区????室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年???月??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
    2023-04-23
    2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租赁房屋合同争议?
    1、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编号提交相应的份数;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时,应当填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并写明提交证据的名称和页数;4、立案法院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程序并提交全部有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租赁房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租赁房屋合同纠纷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7-01
    267人看过
  • 如何解决船舶租赁合同争议
    一、如何解决船舶租赁合同争议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合同中约定了赔偿责任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七百四十一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二、在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如何写在合同中解决争议方法如何写如下:一、选择最佳的争议解决方式。根据
    2024-01-14
    50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归哪一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融资租赁,在租赁期间所有权还归出租方。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因为租赁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争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9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房东没有获得行政许可修建的房子,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合同;房东或者租客以租赁合同没有备案,要求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等规定。
    • 租赁合同中,当合同没有约定管辖范围,争议时在哪起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因为属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 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租赁合同存在争议可以直接解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事
    • 因不定期租赁合同存在争议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争议的处理是:租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