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相关工作原则和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03:04 428 人看过

工伤鉴定的相关工作原则:

1.处理医疗劳动鉴定与残疾等级的关系。聘请有经验、有良好医德、有医疗劳动鉴定资格的医学专家组建鉴定技术队伍,坚决杜绝一人鉴定现象。2.认真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劳动考核档案。包括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伤残证明

4.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鉴定涉及职工权益,如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劳动鉴定人员应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职工利益受到损害

5.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劳动鉴定要为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创造条件,为企业解决问题,千方百计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企业参与竞争,谋求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企业领导集中精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

6.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劳动鉴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和标准为衡量标准。事实包括受伤地点、时间、原因、残疾、以往受伤史等。政策指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指伤残评估标准和相关医疗技术标准。评估结论应当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披露。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抵制不正之风,克服主观随意性,保证劳动鉴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劳动鉴定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般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和标准衡量;正确的定性和定量;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服务

劳动鉴定人要为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劳动鉴定工作,把劳动鉴定与职工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科学的精神,细致的态度进行劳动鉴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尊重事实,区分轻重,按照政策法规和残疾评定标准合理排序,妥善处理,避免主观随意性;;要坚持公正,不偏袒,集体总结,民主监督的作风,消除各种不正之风对劳动鉴定工作的干扰;;我们应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员工和企业解决问题,必要时在门口服务。我们不仅要做出正确合理的结论,而且要做好职工在工伤医疗过程中治愈,或者工伤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他/她应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评估伤残程度,并定期审查伤残状况

劳动评估程序如下:

1.受伤员工所在单位应填写《劳动评估申请表》并申请劳动评估。特殊情况下,员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以前在医院治疗的疾病、伤害和残疾的原始医疗记录。因工致残的,应当持有《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属于职业病的,应当持有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医院)提供的诊断资料;精神病人应当持有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在其他情况下,应持有说服性证明并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报告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仔细审查和批准申请和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完整或条件不明确的,不得接受。

4.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考核,并将考核时间告知企业及相关人员,提前安排地点和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的无行为能力进行医学诊断

6.专家组应就被鉴定人员的无行为能力撰写定性和定量诊断意见残疾和患病员工的情况,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受伤或残疾等级,并颁发等级证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员工

7.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审;如果您对审核结论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检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与用人单位因工伤申报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争议,按照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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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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