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与最后遗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9:31:46 194 人看过

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签署的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条件的,最后签署的遗嘱有效,原遗嘱撤销。最后遗嘱具有更大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有多重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将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不管最后的遗嘱有没有公证,都是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一、遗嘱效力最小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更改遗嘱后上一份遗嘱还有效吗

更改遗嘱后上一份遗嘱无效,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或变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也不能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要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必须到原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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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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