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管辖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8:32:57 476 人看过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时,只能通过书写离婚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我国厦门起诉离婚在哪里

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以下为特殊情况下的管辖:

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其它特殊情况: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5、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信用卡纠纷管辖法院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一、概念这里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是支贷记卡持卡人透支消费或者透支提取现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持卡人仍然没有还款,发卡银行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二、诉讼审查要点1、主体部分原告是银行,被告是持卡人(透支人),如果有担保的,担保人也作为被告。2、诉讼请求应明确透支的本金、利息(计算至何时),有其他费用的,也要求明确。3、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包括持卡人申领信用卡的时间、卡号、透支起始时间、累计透支金额(计算至何时)、利息金额等方面的陈述。三、基本起诉证据材料审查要点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工商登记材料。2、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被告的最新户籍资料(公安机关出具的口卡资料)、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卡申领协议或者领用和约、信用卡章程。4、交易明细单或者欠款明细单,银行向被告催收透支款的记录:直接派员催收的,应当有被告的签名;通过信函催收的,应当有挂
    2023-02-20
    377人看过
  • 法院如何管辖离婚房产纠纷?
    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的规定是: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但对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
    2023-07-02
    139人看过
  • 最新知识产权纠纷法院管辖的法律规定
    一、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规定:根据该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1、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二、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三、知识
    2023-04-03
    309人看过
  • 侵权纠纷的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侵权纠纷的管辖地相关法律规定如下:1、《民诉法》中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诉法解释》中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4-26
    473人看过
  • 如何管辖离婚协议离婚纠纷
    管辖权是离婚诉讼的重要问题,有时也是难点。我总结了以下情况,分别介绍1、通常离婚诉讼由原告决定管辖权,原告必须向被告地址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情况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3、夫妻离开住所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多,另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事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双方当事人均被收监或劳动教养时管辖。双方当事人被刑拘或劳动抚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
    2023-08-05
    274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及管辖权
    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起诉法院会调查吗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取证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诉讼当事人往往会面临取证难的问题.此时就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
    2023-07-11
    5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和离婚纠纷不一致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
    2023-02-21
    30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级别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级别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级别管辖通常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第十八条至二十条规定可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低于管辖如下:1.不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的法院管辖。2.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财产纠纷(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特殊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特殊管辖如下:1.有下列特殊
    2023-06-28
    357人看过
  • 离婚纠纷能协议管辖吗
    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涉及三种诉讼请求:第一,判决双方离婚;第二,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行使探望权;第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涉及到双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的纠纷,不能协议管辖,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因不涉及身份问题,故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确定管辖。一、合同中争议解决地可以约定吗合同争议解决地可以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2023-02-23
    131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一、民法典离婚管辖的原则1、一般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离婚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原告住所地对离婚纠纷有管辖权:(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二、离婚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4、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
    2023-04-19
    146人看过
  • 海难救助纠纷管辖规定
    一、什么是海难救助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部分,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水域。二、海难救助纠纷管辖规定1、专属管辖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2、地域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或者被救助的船舶以外的其他获救财产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3、有管辖权争议案件的管辖1)两个以上海事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海事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海事法院管辖。2)海事法院之间,或者海事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海难救助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海
    2023-06-18
    295人看过
  • 离婚纠纷的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一、说起诉离婚怎么起诉一般起诉离婚分为起诉、审理、
    2023-03-02
    456人看过
  • 离婚纠纷管辖婚姻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
    一、离婚纠纷管辖婚姻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有管辖权。1、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
    2023-04-29
    127人看过
  • 物业纠纷管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依《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事管辖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就管辖原则已基本形成较为统一的观点,这就是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保证各级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等。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管辖制度的设计应当贯彻公正性管辖、管辖确定性、实际控制、管辖选择权、管辖恒定、管辖刚性等六条原则。用上述主要原则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原则考量物业纠纷案件的
    2023-05-04
    18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法律上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4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务纠纷管辖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5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侵权纠纷法律规定管辖法律依据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侵权纠纷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但只能约定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纠纷的,双方协商处理纠纷时,可以协议中约定管辖权,但只能约定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不约定离婚纠纷管辖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3
      不可以。法院协议管辖的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然而离婚涉及到了人身关系,所以不适用协议管辖。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9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若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没有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