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没有权利退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12:30 122 人看过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呢?

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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