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主犯要件及其涵盖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40:24 367 人看过

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有以下三点:(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二)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贪污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4,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5,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6,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什么是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的主体: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

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者国有的,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上述国家单位委托或者派出的人员;

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犯相关文章
  • 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
    一、涵盖商事仲裁的范围及条款商事仲裁受理范围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通常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当事人之间
    2023-08-18
    300人看过
  • 广义刑法没收的概念及其涵盖范围是什么?
    一、一种被称为特别没收,通常简称为没收,也有称为刑事没收,指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的特定物品;至于特定物品的范围,由法律加以限定,一般是指犯罪工具、犯罪所得之物、犯罪所生之物等与犯罪有关联的财物;二、另一种被称为一般没收,是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财产的范围、种类并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物品。刑法关于没收财产的规定有哪些?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
    2023-07-16
    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定义及其涵盖的范畴
    行政处罚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行政处罚是比刑事处罚严厉程度低比治安处罚程度高的,包含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执照、许可证等,能行使行政处罚的仅有法律法规授权、规定许可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且处罚的对象不像刑罚需要区分故意或过失等。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规定许可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对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惩戒、具有制裁性的行政行为。赌博具体行政处罚标准赌博行政处罚标准: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赌博行为情节不够严重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赌博罪的,可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
    2023-07-03
    283人看过
  • 贪污犯罪及其法律制裁
    贪污的定罪惩处:1、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定贪污罪;2、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应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等,具体量刑应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予以确定。受贿罪该如何惩处?受贿罪既遂,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按贪污罪处罚。1、一般情形,受贿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3、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等;4、以上都要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2023-08-14
    260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范围涵盖了哪些方面?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
    2023-07-06
    304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涵盖了收受回扣的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回扣的,属于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请问过失可以构成贪污罪吗过失不可以构成贪污罪。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
    2023-07-06
    407人看过
  • 探究遗产的涵盖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以下范围:1、公民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和书籍;5、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定的遗产范围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
    2023-07-07
    209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涵盖范围
    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需要了解商业秘密这个名词的定义。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具体可分为:?(1)产品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甚至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3)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
    2023-06-09
    442人看过
  • 贪污贿赂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较大是最低档刑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解释规定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财物怎么处置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要予以追缴并责令退赔回。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于没收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2023-07-01
    324人看过
  • 债务风险的涵盖范围
    债务风险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它的内容主要包括:1.诉讼时效风险。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2、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虽然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债权债务风险相关的收购风险表现为: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其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
    2023-07-15
    469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涵盖范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参加了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后,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第四次检查:
    2023-07-06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涵盖范围涉及到什么
    一、劳动争议的涵盖范围涉及到什么劳动争议的涵盖范围涉及到: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起诉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
    2024-01-23
    107人看过
  • 夫妻个人财产的定义及涵盖范围
    一、夫妻个人财产又称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二、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是: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不是法定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法定的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2023-07-20
    480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内涵及其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的意义是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适用条件是: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放管服的目的和意义从价值上讲,“放管服”改革就是要从企业公众角度来推进政府变革。“放管服”改革事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是政府本位、部门本位,还是企业本位、公众本位,效果是不一样的。“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企业公众角度出发来推进改革,而不是从政府部门角度出发进行改革。按照这一理念,在改革中需要做到两点:一是改革方案和措施的设计,改什么,不改什么,怎么改,都要充分听取企业公众的呼声和诉求,积极回应关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3-07-22
    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犯
    词条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更多>

    #主犯
    相关咨询
    • 主体范围可否涵盖渎职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可以构成渎职罪。渎职罪的主要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五种: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狱。这些机关,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关,属于当然的国家机关,从事公务,行使国家权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
    • 如何确定贪污罪的主体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9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员,应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及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且不同身份主体共同犯罪定罪应区别对待。
    • 备选方案所涵盖的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9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基于《劳动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实现至关重要。与民
    • 共同犯罪涵义及其构成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4
      共同犯罪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 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a. 两个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b. 两个单位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的单位共同犯罪。 c. 一个自然人与一个单位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称为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2. 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所有共同犯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及其预防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 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 2.一把手犯罪居多; 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 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 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