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41:04 481 人看过

一、固定总价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外资和港台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

4.合同总价一次包死,总价优先。

二、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建筑市场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仍占很大比例,特别是对于结构比较复杂的电力建设工程目前都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这给电力建设合同履行带来了很大障碍,给承包方带来了很大风险。从实践来看,目前固定总价合同引起的纠纷类型主要有:

1、价格争议。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2003年以来,全国建材大幅度涨价,有些地方的涨幅达30%~50%。承包方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发包方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发包方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方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二是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发包方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因此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一方坚持按照承包方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也会产生争议。

2、工程量争议。这类争议主要出现在施工企业投标时漏项、工程量错算较多。因我国对工程量计算有统一规则,施工企业又有专门的预算人员,因此施工企业对工程量失误导致的价款损失普遍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即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也很少要求发包方追加合同价款,除非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过错。故此类纠纷相对较少。

3、施工承包范围争议。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的是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则可以追加合同价款。正因为此,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不明确,就很容易引起纠纷。此类争议主要是由于合同过于简单、资料不全、管理不善造成的。

三、关于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旦产生对双方的影响很大,往往会造成工期拖延,甚至影响工程质量。为避免合同纠纷发生,我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实践和多年来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1、发包方不要利用发包优势地位过分压低工程造价。对于招投标项目不能简单的追求最低价中标,而应选择价格合理并且信誉好的承包方负责工程的施工。

2、双方通过约定固定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方法避免产生价格争议。为预防因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过大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同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涨幅的处理方法。如约定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为材料价差涨跌的10%及以内部分,对于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有发包方承担或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

3、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承发包双方可以通过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并同时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行业惯例为15%)的方式来预防争议的发生。

4、针对造成的工程量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招投标过程中都应谨慎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对于发包方,发包方招标时应使用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细的图说和施工要求,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对于承包方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

5、为避免工程承包范围的争议的发生,发包方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承包方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切忌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哪些特点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哪些特点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1.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2.项目的整体性。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3.过程程序性。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一般建设项目的都要经过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六个阶段。4.项目的约束性。建设项目的约束条件主要有:时间约束、资源约束和质量约束。5.项目的一次性。需要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组织进行施工生产活动。6.项目的风险性。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有什么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
    2023-12-22
    1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固定价格合同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允许调整。在现代工程中,尤其是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双方的结算方式相对简单易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索赔的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的承包人承担一切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的风险成本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到施工期间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影响。首先,在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明确,所报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算,这必须经过承包人的认真审查;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晰;工程量项目规模小,工期短,工程过程中预计的环境因素(特别是价格)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合理,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和估算方便;项目投标工期工程量比较丰富,承包人可以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审查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制定方案;合同条件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十分明
    2023-05-07
    242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怎么解决工程价款问题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固定总价合同遇到工程价款问题该怎么解决?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
    2023-06-08
    2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如下:1.做好合同管理规划工作,制定出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架构图。2.制定合同架构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1)通过分析项目的特点及业主的管理需求,确定出科学的工程承包管理模式。(2)通过分解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划分各个工作的内容范围及工作界面;(3)通过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的深入分析提出工程分项承包划分建议(4)合同架构图的制定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衔接、各工作界面明确且充分衔接。(5)合同架构图的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减少工作界面、便于协调管理、利于降低成本为核心原则;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有的放矢。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如下:1.不同利益的当事人,在同一经济事务中发生一定的关系;2.合同当事人在一定的合同事务中,有各自不同的允诺;3.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023-05-03
    339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具有哪些特点
    第一、设计和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环节。工程造价的90%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影响项目投资仅占5%左右。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十分显著。在传统承包模式下,施工和设计是分离的,双方难以及时协调,常常产生造价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设计和施工过程的深度交叉,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同时,设计阶段属于案头工作,进行设计修改优化的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确是决定性的。第二、工程总承包方式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深度合理交叉,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考虑到施工的便于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对于缩短建设周期也大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哪些情况下变更
    一、固定总价合同哪些情况下变更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民法典第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二、固定总价合同变更部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
    2023-05-06
    478人看过
  • 一口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设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变化时予以调整外,其他情况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整个合同的价款。一、提完车没给我购车合同购车合同是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在提车之后不能收回。车主与4店达成购车协议后,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4店不将合同给客户,客户可以直接索要,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购车合同上的售后服务
    2023-03-13
    287人看过
  • 请简要描述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
    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之一。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需要调价的固定单价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固定单价的一般不能调价。但是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该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且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则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调价或者解除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
    2023-07-03
    186人看过
  • 探讨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的特点
    建设工程发包合同样本是:1.承包方基本信息。2.发包方基本信息。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等。4.工程期限:总工期时长、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5.工程合同总价。6.材料、设备供应: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等。7.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工程保修期为1年等。施工设计变更。8.双方负责事项:发包方负责事项,承包方负责事项等。9.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10.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11.最后写好落款即可。厂房维修合同样本是怎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信息产品维修维护合同。(一)该合同所包括的信息产品如下: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序列号:
    2023-07-24
    9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的总分合同区别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合同联系结构不同,可分为总承包合同与分别承包合同,还可分为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1总承包合同与分别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整个建设工程承包给一个总承包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发包人负责。分别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分别承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而订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作为承包人,就其各自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部分,分别对发包人负责。2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总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整个建设工程或者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所订立的承包合同。总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与分别承包合同,总承包人和承包人都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承包给第三人所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是不可分离的。分
    2023-06-04
    314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减少结算方式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无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非经双方协商,工程结算价款不变,那么只要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譬如,双方故意约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应该按照有效约定处理;2、最高院《司法解释》仅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只要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可以结算工程款;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根据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实际施工工程量减少的,承包人只能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结算;4、因工程量减少,实际上属于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发包人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一、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哪些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
    2023-02-16
    272人看过
  • 合同固定总价可格外增加工程量么
    在固定总价承包合同中,除非发生了设计变更事项,否则不得作出任何价格修改以适应当前现状。然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的最后结算阶段极为便利。鉴于总价承包合同具有总价固定的特性,在进行最终结算时,只需将因变更而产生的成本变动值计算在内并加以调整,便足以完成整个结算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2024-05-05
    59人看过
  •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调整规定是什么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调整规定是什么固定总价合同中的工程数量增幅若超出预期,则承包商应有权请求追加相应款项;但倘若合同对此有所明确规定,自然要依照所约定的条款来操作执行。在承包商和业主依照固定总价合同实践履行合同时,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若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变化,双方均享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变动后的那部分费用进行调整。固定总价通常是由投标报价或者初步预算来确定的,因此在增减款项时应严格遵循“法定优先、合约为先、口径不变”这三项基本原则来确定增减部分的具体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
    2024-04-16
    405人看过
  • 固定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有什么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023-06-1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从合同理论说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6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能是公民,建设人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建人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资格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 建设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建设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依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与分包有哪些主要法律限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不同于其它工作的完成,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除了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以外,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点:(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2)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3)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国家管理的特殊性;(4)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5)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二、建设工程分包的限制在施工实践中,发包人肆意肢解、直接分包
    •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纠纷处理与结算方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4
      1.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A.约定固定单价需要审价(《司法解释》第22条不适用固定单价情形); B.即使是固定总价,变更、签证、索赔还是需要进行鉴定。 2.对于合同中约定范围的工程量确定固定价格,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若发生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情况时,仅对增减部分作相应调整或者按实结算。 3.中标合同价总价包干模式下的中途结
    •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的固定总价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30
      金融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案如下:谈判、调解、仲裁、起诉等。建设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为供应商提供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仲裁的前提是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