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独立保函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05:24 239 人看过

独立保函在法律意义上是一种凭单付款的单方承诺,独立保函的目的是以有利于受益人的担保方式促进经济贸易往来,让受益人能够迅速而确定地获得付款。

在独立保函纠纷相关案件中,一般至少有三方当事人,涉及至少三种法律关系。虽然独立保函因克服了传统从属性担保自身固有的缺陷,受到了债权人(受益人)的广泛认可,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独立保函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根据独立保函的特殊性,申请人也应注意事前防范,全面把握交易风险。

律师补充:

涉外独立保函未载明适用法律,开立人和受益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亦未就适用法律达成一致的,开立人和受益人之间因涉外独立保函而产生的纠纷适用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

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当事人就适用法律不能达成一致的,适用被请求止付的独立保函的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涉外独立保函止付保全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涉外独立保函未载明适用法律,开立人和受益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亦未就适用法律达成一致的,开立人和受益人之间因涉外独立保函而产生的纠纷适用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

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当事人就适用法律不能达成一致的,适用被请求止付的独立保函的开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独立保函由金融机构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适用分支机构登记地法律;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涉外独立保函止付保全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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