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9:00:44 69 人看过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一、借款起诉流程的介绍

1、准备好诉讼所必须的文书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给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告知其进行答辩及举证,举证期满或者答辩其满后,承办法官可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确认事实,依法裁判。

4、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二、一审诉讼中哪些事实当事人可以不提出举证

诉讼中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众所周知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三、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证书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要求;

2、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相关条件;

3、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的资格、申请公证的民事关系、民事行为和其他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定、核实;

4、公证机关对的当事人提出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由公证员签署并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书永久有效,除非被推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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