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0:58:28 454 人看过

一、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所需的文件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需的材料有: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职工死亡证明;

7.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如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或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如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

三、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得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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