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下列内容: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含买卖双方和该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否等同于购房合同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
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商品房新房买卖流程的内容包括哪些
26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费用包括哪些,买卖商品房要哪些费用
184人看过
-
主要租房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38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买卖合同内容具体有什么?
323人看过
-
“学区房”的哪些内容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37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
391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买卖合同不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为了使业主的权利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建议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将以下内容纳入其中,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期限及违约责任;发生法定退房或依合同约定退房,购房款、利息、装修费、相关费用(保险费、律师费、契税及物业管理费等)及已支付银行利息等项目的处理办法;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含附属物,如暖气管、热水器、电磁炉等)造成购房人及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问题;房屋或空气质量检测费用
-
商品房认购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61.主体。即房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坐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产建筑面积、房产结构、房产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哪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2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这些方面: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
-
购房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区别有哪些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01、分清“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契约”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区别如下: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2、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
-
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有哪些构成要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的,将来才能交付的、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房屋预售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