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7:43:17 171 人看过

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这样才不会侵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益,才能避免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第三人之间因此产生纠纷。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法院起诉,并且是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的哪些行为造成

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造成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二、代位权人可以直接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吗

代位权人一般不可以直接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获得法院的判决确认后,如果次债务人不履行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特点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与代理权不同;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代位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财产。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已过诉讼时效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一、已过诉讼时效可以行使代位权吗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所以超过诉讼时效后,仍然可以行使代位权,但有可能会败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
    2023-06-04
    80人看过
  • 单位犯罪是否必须有诉讼代表人
    是的。单位属于法人,并不是一个实际的人,应诉时就需要由诉讼代表人出庭。如果诉讼代表不出庭的后果: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在刑事诉讼代表人与民事诉讼代表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刑事诉讼代表人是特指在单位犯罪诉讼中,为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参与诉讼活动的自然人,在诉讼地位中不属于代理人也不属于辩护人(可代表单位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特有的法律概念。现行司法解释把犯罪单位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与选择的权力都交给了检察院(让单位提出人选再由检察院认定)。诉讼代表是否充分发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待商榷。诉讼代表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
    2023-04-17
    10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行使质权是否必须诉讼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使质权不一定要诉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在民法典中质权人可以转让质权吗质权人原则上可以转让质权,但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才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
    2023-08-02
    163人看过
  • 留置权必须通过法院行使么
    留置权的行使不一定要通过法院。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包括什么样的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是债务人的债务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怎么对代位权诉讼进行理解代位
    2023-03-15
    122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须经过法院认可吗
    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经过法院认可,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假如能让债权人直接行使代位权,那就会导致代位权乱用。一、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是何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处分问题怎么解决由法院进行判决,在代位权之诉中如果发现了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权利处分行为阻碍了代位权,则法官应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权利处分行为实质在于相互串通恶意阻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23-03-09
    357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必须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的优先行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023-07-07
    295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二、如何行使代位权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023-04-05
    269人看过
  • 代位权需要通过诉讼吗
    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行使,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从而不侵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益,避免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吗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
    2023-08-18
    57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参加诉讼的期限是多长?
    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三年。代位权是实体请求权。即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代位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多久1、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
    2023-07-20
    217人看过
  • 代位权成立与行使的条件及代位权诉讼
    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甲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诉讼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诉讼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无独三:可以追加债务人为无独三。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得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数额。3、被告可主张的抗辩原债、次债的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代位之债的抗辩:(包括主管、管辖)。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1、实体法上的效果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债务人对债权人、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2023-03-05
    487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代位执行程序要点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即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2023-07-18
    312人看过
  • 行使法定解除权必须要诉讼吗
    1、合同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时,不一定要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一、合同解除权的定义是什么1、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只要这一方做出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2、根据解除权发生的
    2023-03-02
    414人看过
  • 侵权行为必须是共同诉讼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如果赔偿权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人民法院应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承担的赔偿分额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责任范围难以确定,估计每个共同侵权人都会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共同侵权者需要共同诉讼者。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可以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
    2023-08-05
    272人看过
  • 行使票据追索权是否必须起诉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本身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行使追索权一定要起诉的。一、商承到期不兑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商承到期不兑付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2、如果追索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票据独特的法律属性有哪些?票据独特的法律属性有如下: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是作为证券创造的;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可以对票据义务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钱作为交付标的;
    2023-03-02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行使代位权是否必须经过授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权行使的途径必须是诉讼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1
      代位权行使的途径必须是诉讼,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实施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27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必须经过法院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1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过法院。 2、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起代位权诉讼。
    • 代位权行使应当通过诉讼处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1
      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所以,代位权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案例】江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廖某借款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