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工程款是否被归类为不当得利纠纷的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23:13:51 497 人看过

一、多付工程款是否被归类为不当得利纠纷的范畴

属于不当得利纠纷。

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后,施工单位不返还多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取得多付工程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以是属于不当得利。

二、不当得利的类型

1.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三、如何判断的不当得利构成条件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增加其财产总额;

2.他方受损失,指因一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

3.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是取得利益所致,取得利益是因,受有损失是果;

4.没有合法依据,即取得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原因就是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系为一定目的而对他人的财产有所增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纠纷多久判决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一)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二)调解。发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三)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三年。
    2023-07-22
    117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是否归属于某种纠纷类型
    一、拖欠工程款是否归属于某种纠纷类型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拖欠案件起诉所需哪些证据工程款拖欠案件起诉所需的证据: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三、工程款拖欠怎样诉讼工程款拖欠诉讼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
    2023-10-01
    243人看过
  • 因货款利息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高某武,男,197*年**月8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高新区大公馆怡然小区**号。委托代理人李玉盛、杨志勋,重庆市红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欧某荣,男,195*年**月23日出生,汉族,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支路阳光小区**。委托代理人叶军,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高某武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7)九民初字第11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某武系从事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户,欧某荣系从被告高某武处购买废金属然后转卖他人的个体户。2004年,双方开始业务往来。2005年3月28日,高某武向欧某荣借款56000元,并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一份。同日,欧某荣通过建设银行又向高某武的银行账户存入40000元。2006年1月12日、13日和同年5月2
    2023-04-23
    389人看过
  • 独吞赔偿款是不当得利纠纷还是继承纠纷?
    案情:原告吴某与被告崔某于2000年4月登记结婚,2002年3月生育一子。后因在共同生活中感情不和,双方于2008年6月协议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给付生活费。2008年10月8日,婚生子于放学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被告获得14.5万元的赔偿款。因被告独吞赔偿款,原告向法院起诉对赔偿款予以分割。对于本案案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为不当得利纠纷。理由如下:(1)本案涉及的是财产分割纠纷,(2)本案中被告崔某没有合法理由使自己受益而使原告受损,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为继承纠纷。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本案虽然涉及财产分割纠纷,但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财产是其婚生子死亡而获得的赔偿款,该赔偿款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其婚生子的遗产,因此,原被告双方的争议应属于继承纠纷。(2)本案并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首先,不当得利属于合同纠纷,在
    2023-06-22
    264人看过
  • 不当得利行为涉嫌利害关系纠纷
    不当得利纠纷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处理: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受益人受益时知情的,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不知情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一、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有什么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罪的区别如下: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确认为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承担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行为;2、性质,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3、获得不当得利不是因为受益人针对受害人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因此,受益人与受害人形成债务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
    2023-06-25
    237人看过
  • 论侵占罪法律范畴的空白—不当得利
    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既我国现行的侵占罪的法律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然而这样定义过于狭隘,也不能满足实际的法律需要,不符合犯罪的总体理论。这样的定义把侵犯的财产只限在了三个范畴: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而在实际情况中,财物不可能只表现为三种范畴,这样就无法保证这三个范畴以外的他人财物受到侵犯占用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还有一种不当得利的情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由他人的损失而自己获得的利益。那么通过不当得利所获得的
    2023-06-08
    370人看过
  • 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一、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行为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不当得利起诉多久能追回不当得利起诉一般六个月追回。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不当得利追回一般需要六个月。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内六个月内审结。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起诉,必须受理。《民事诉讼法》第
    2023-09-17
    222人看过
  • 债务人不当得利所引发债务的范畴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有: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因此而产生的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为共益债权。但是,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若受损人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则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去所产生的债务是共益债务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
    2023-07-22
    261人看过
  • 该案是继承纠纷还是不当得利纠纷
    李甲是李乙的弟弟,李乙不幸车祸去世。侵权的车主赔偿了13万元,李甲领取了这13万元并占为己有,现在李甲的父母起诉李甲要求返还13万元赔偿款,该案应当立什么案由。【分歧】一种意见是原告李甲父母起诉状上的案由:返还财产纠纷。二种意见是立案时定的法定继承纠纷;三种意见是审理法官认为应定不当得利纠纷。【评析】有人认为应定不当得利纠纷。其理由是:1、本案不应定为返还财产纠纷,因为返还财产纠纷是最高法院原来设立的案由,在2011年新颁布的《案由规定》中已经没有了这一案由,故不应定为返还财产纠纷。2、本案也不应定为法定继承纠纷,因为本案侵权车主赔偿款不属于李乙的遗产,不存在对这些赔偿款发生继承的情形。所谓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即已取得的财产,而争议的财产是李甲因车祸死亡而由侵权方向死者近亲属支付的赔偿款,赔偿款发生时李甲已经死亡,所以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也就不能定为法定继承纠纷。3、本案应定为不当得利纠纷。
    2023-06-07
    328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案的执行
    日前,雁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重复领取土地补偿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将多领的土地补偿款46238元及诉讼费、执行费等全部交清。桂林卫校新校区规划建在雁山镇竹园村。在该项目的征地过程中,被告刘某连在丈量其土地时登记名字为刘某连,但在土地款补偿及分户清单上所列的名字却是被告刘某英(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在同一宗土地上,刘某连重复领取土地补偿款46238元,征地小组和竹园村经济合作社发现后,多次找被告做工作,要求其退回多领的补偿款,但二被告置之不理,不予退还。立案之初,主办法官多次找到被告做工作,告知他们的行为是不当得利,不受法律保护,并告知不予返还的利害关系。谁知被告非但不听,相反,还在起诉前将自己名下账户内的全部银行存款取走,欲躲避法院对其账户采取的强制措施。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连、刘某英返还原告雁山镇竹园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款人民币4623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判决生效后,二被告
    2023-04-23
    223人看过
  • 合同纠纷能否适用不当得利?
    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当得利要视情况而定,构成以下要件适用不当得利。1、一方获得利益。即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一方当事人在财产上取得利益,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两种表现形式。积极取得就是指财产数量上的积极增加,如取得财产权利;消极取得是指当事人的财产应当减少而没有减少,如债务没有清偿而得到免除。2、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即对方当事人因一定事实的发生而使其财产总量减少,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实所拥有的财产总量的减少,如财产丢失或财产所有权被他人侵占等;间接损失是指应当获取的利益而不能取得,如应当受偿的债权而又得不到实现。3、获得利益与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一方获取利益是对方受有损失的直接原因。4、没有合法根据。利益受损方财产所受到的损失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不当得利是法律关系吗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个: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
    2023-03-09
    428人看过
  • 本案案由应确定为不当得利纠纷还是继承纠纷
    2014年4月10日,黄某的丈夫陈某因直肠癌术后复发被送往江西省泰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黄某先后四次共计预交了32000元医疗费。5月8日,陈某医治无效死亡,尚结余医疗费23650元。5月14日,陈某的父亲陈甲瞒着黄某向医院谎称黄某丢失了预交金收据,从医院全部领走了预交医疗费余款。后黄某得知陈甲骗领了自己预交医疗费余款,要求陈甲返还,未果,黄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陈甲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该23650元。陈甲辩称自己对该预交医疗费余款享有继承权,本案案由应定为继承纠纷,然后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当事人,对此遗产进行分割。【分歧】本案的首要争议为确定何种案由。对此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陈甲对本案争议的23650元预交医疗费享有法定继承权,故应将本案案由定为继承纠纷;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结余的23650元预交医疗费本为黄某与其丈夫陈某的共同财产,陈某死后,虽然陈甲对陈某的遗产的部分享有法定继承
    2023-06-08
    416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如何处理,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一、不当得利纠纷如何处理不当得利纠纷的处理方式最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2.调解。发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3.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三年。二、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有些行为看似不当得利,实则并不是,常见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有:1.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抚养义务而抚养;民间的礼尚往来等。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3.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的费用。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国家工作人员的索贿等。4.反射行为。指一方虽因一定的行为或事实而受益,但并未致他方损害的情形。三、不当得利成
    2023-05-03
    353人看过
  • 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承包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承包合同纠纷是案由一般是合同的纠纷,而合同则属于民商事领域中的纠纷,因此应该认定为民商事纠纷,而且要注意的是承包合同纠纷是属于因财产关系产生的案件,所以承包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因此承包合同导致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解决。如何处理承包合同纠纷一、如何处理承包合同纠纷1、承包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纠纷:(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2)可以通过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3)调解不成,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二、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签
    2023-07-02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多付工程款是否属于不当得利纠纷,法律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没有合法依据的,就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多付工程款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
      法律咨询解答 没有合法依据的,就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 工程款多支付不当得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19
      不属于不当得利。基础法律关系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际情况是不是上家虽然按进度款支付,但下家对外欠付了不少材料款、民工工资等由上家代付了,实际就多付了工程款。这属于下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当给上家造成的损失,上家依法请求下家支付即可。不当得利双方之间更多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失误付款,与此种情形不一样,不要主张不当得利。而且不当得利利息很低,是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实际就是活期利息。
    • 多付工程款起诉属于不当得利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5
      1.属于不当得利纠纷。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后,施工单位不返还多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取得多付工程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以是属于不当得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
    • 借款利息被认为是不当得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