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后有哪些使用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4 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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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含: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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