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中的法定支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40:39 63 人看过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债权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

财产保全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

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清理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债务人费、聘请会计师的代理费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文书制作费等行政管理费用也包括在管理费范围内。

第二,债务人财产的变价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处理非金钱的债务人财产而将其变现为货币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的估价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拍卖费用、执行费用、登记费用以及变价债务人财产的税费等。

第三,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将债务人财产分配给债权人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债务人财产分配表的制作费用、公告费用、通知费用、提存分配费用等。

(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报酬的总称。主要包括破产管理人履行新破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职责所产生的费用、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所需其他费用、破产管理人的报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员所需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费用相关文章
  • 在破产开始之前的支付属于破产费用吗
    法律咨询:在破产开始之前的支付属于破产费用吗律师回答:不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第九十八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
    2023-06-06
    378人看过
  • 对《企业破产法》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梳理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破产法》中几大特色制度的创新,必将引入一些新的的理论、概念作为支撑,共益债务就是其一。为准确把握企业破产法的立法宗旨及制度精神,有必要将共益债务加以梳理。以下内容涉及民事诉讼法学中共益债务的概念、特征,与破产费用的关系。共益债务最早见诸于民事诉讼法学理论。其规定,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5版第三卷P586法律出版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包括(1)(2)(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民事诉讼法学2002版常怡主编P380中国政法出版社]。可见民事诉讼法学中的共益债务包括三个特征:一,须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二,债务是在破产宣告中形成的三,债务的发生基于债务人的共同利益。从上可以
    2023-04-23
    498人看过
  • 破产费用的支付义务人是谁
    法律咨询:破产费用的支付义务人是谁律师回答:清算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
    2023-06-06
    419人看过
  • 破产诉讼费用计算破产f法规定
    一、破产诉讼费用计算破产f法规定作为债权人要申请债务人破产,按照规定破产案件法院是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收取诉讼费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我们理解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法院按照审计报告认定。实际操作当中,破产案件在法院正式受理前,一般要与法院进行沟通,不是所有的破产案件法院都能受理的。国有企业、公司尤其如此。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二、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是怎样的(一)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是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败诉人承担诉认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人承担
    2023-04-24
    499人看过
  • 破产费用开支情况报告
    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债权人会议: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面接管了破产企业__________,并进行破产清算,现将破产清算中发生的破产费用报告如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共支出破产费用____________元。其中:(1)支付刻制清算组公章、公告费_________元;(2)支付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管理费、房租费_________元;(3)支付留守人员工资___________元;(4)支付评估费、审计费、鉴定费,支付拍卖(或变卖)佣金_________元;(5)支付破产企业车辆停车费、养路费、维修费等___________元;(6)支付拍卖破产企业海关监管财产的关税___________元;(7)支付催收破产企业债权的差旅费
    2023-06-06
    437人看过
  • 破产法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
    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对该条的理解掌握3个原则:1。先清偿破产费用,有剩的再清偿共益债务2。当破产费用都清偿不足时,破产费用的各项费用按比值清偿。3。当足够清偿破产费用,但剩下的不足清偿全部的共益债务时,清偿破产费用后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共益债务。
    2022-04-28
    386人看过
  • 破产法中的优先债权支付顺序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财产优先受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几个抵押合同的
    2023-07-06
    26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注销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
    一、企业破产注销产生的费用怎样进行支付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时产生的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应该由破产企业的资产承担,而且这些费用是优先受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要满足哪些要求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
    2023-05-04
    286人看过
  • 律师费如何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一、律师费如何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
    2023-06-06
    167人看过
  • 对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案件应提前终结破产程序
    [案情]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佛山市东方冷气机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冷气)成立于1985年8月1日,是一家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主要经营空调制冷管道安装等。由于市场的急剧变化和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经审计,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东方冷气的资产总额为252763.09元,负债总额为822527.42元,净资产总额为-569764.33元。经其上级主管部门佛山市中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于2005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破产还债。二、案件审理情况本院于2005年6月6日受理该案件,并于同日裁定宣告东方冷气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同年6月21日,指定成立清算组及指定留守人员。9月20日,本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只有一个普通债权人佛山市文化事业基金会参加会议,故未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10月19日,清算组以破产财产不足支付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咨询: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谁承担?律师回答:破产申请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
    2023-04-29
    466人看过
  • 费用支出的规范
    行政诉讼费用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经济纠纷属于财产性诉讼,以标的额为基准,按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受理费。行政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023-07-02
    71人看过
  • 破产费用包含哪些,破产费用的内容
    破产费用的内容是:(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第一,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是破产管理人为占有、清理和保管债务人财产或者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而必须支出的费用。它主要包括债
    2024-03-26
    398人看过
  • 谁应该支付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费用?
    在诉讼中司法鉴定费用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比例,最终应该是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支付。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
    2023-07-06
    33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费用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 更多>

    #破产费用
    相关咨询
    •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哪些破产费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破产财产首先应优先拨付下列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在地需要的费,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 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后还要还债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
    • 申请破产前的费用由谁支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股东一定是排在最后,股东实现权
    • 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债务人的破产费用如何支付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三)、债权人会议费用;(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
    • 公司上市的支出中介费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8
      1、律师费:20万以上。 2、注册会计师费:60万以上 3、券商中介费:150-200万以上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