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所以农村旧房拆迁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房屋拆迁补偿的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一)按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按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农村房屋拆迁怎样补偿
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在适用《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审查补偿安置标准时,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时考虑拆迁的物价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偿安置的标准。并可采取如下方式予以补偿:
(一)货币补偿
拆迁人以支付货币形式对被拆迁农户房屋予以经济补偿。补偿价格是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主要包含房屋区位补偿价(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与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
(二)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人用易地房屋或就地新建的房屋(以下指安置房)与被拆迁农户的房屋等面积调换,并通过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予以多还少补的补偿方式,被拆迁房价格按前所述货币补偿计算。
(三)货币补偿结合安置土地
对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同时根据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条件和规划另行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农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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