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迎新春新品发布会”在上海世贸商城内的世博会特许产品展示订货中心举行。多家特许生产商集体发布了20余件以迎接新春佳节为主题的特许新品。这些新品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注重艺术性与实用性结合,充分发挥特许产品传播世博会理念的功能。
中国广告协会、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29日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全国广告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尊重世博会知识产权,遵守世博会标志使用规则,切实防范埋伏营销广告行为。
倡议内容如下: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参展者和赞助企业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广告宣传中需使用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应事先获得权利人许可,不擅自使用与上海世博会的会徽、吉祥物、申博徽标、志愿者标志、票务标志、国际展览局局旗等图案,不擅自使用上海世博会的名称、主题词、口号等字样,不擅自使用上海世博会的会歌、志愿者歌曲、声音标识和展馆造型等其他作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从事或者使他人误认为从事与上海世博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广告活动;不以搭世博“顺风车”、打世博“擦边球”等方式从事任何埋伏营销广告行为。
――各广告经营单位、媒体经营单位在设计、制作、代理或者发布含有涉及世博会知识产权内容的广告时,应当认真查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对于证明文件不全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内容违法的广告,应当拒绝设计、制作、代理或者发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有涉嫌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广告,可以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中国广告协会或者所在地广告协会举报、投诉,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侵权查处。
来自北京市广告协会、上海市广告协会等27家广告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迎接上海世博规范广告行为自律倡议书》。
截至去年底,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已自行或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已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用权案件196起,其中80%涉及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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