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能产生个人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5:02:23 294 人看过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产生个人债务,债务人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什么是夫妻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费用、购买生活用品、装修住房等所负的债务;

(2)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也包括夫妻一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文章
  • 妻子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夫妇共同担债务
    陈女士以借条系其一人签名,不应有其夫妇共同还款的辩称未获法院支持。日前,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陈女士夫妇归还费先生借款5万元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000年3月26日,陈女士夫妇以在上海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为理由,向费先生借了5万元。陈女士当天出具借条一份,承诺借款五年内全部还清。但是,在借款到期后,陈女士夫妇未能按时还款,费先生无奈将陈女士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陈女士夫妇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但陈女士夫妇却辩称费先生出具的借条上面只有陈女士的签字,不能因为两被告是夫妇关系,就要求其丈夫在本案中也承担还款责任。法院认为,陈女士所借款形成于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丈夫未能向提供能够证明该债务确系陈女士的个人债务,因此对于本案中的债务应认定为其夫妇共同债务,故费先生要求陈女士夫妇共同归还借款,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2023-04-22
    499人看过
  • 如何举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
    2023-07-21
    271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间买房怎样算个人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间若是利用以下自己个人的财产买房、且买房后不加对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3、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2023-06-25
    259人看过
  •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欠巨额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
    2023-06-23
    202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隐匿财产能离婚吗?
    可以提出离婚,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婚内转移财产不一定是夫妻感情破裂,必须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能满足起诉离婚的要求。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当事人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诚信诉讼,避免遭受严重的处罚得不偿失。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离婚分配财产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
    2023-06-20
    302人看过
  • 夫妻续存期间能否过户房产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过户房屋,房屋过户时,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过户的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
    2023-04-03
    294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能要求丈夫偿还借款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能要求丈夫偿还借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另一方无需承担。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出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自己亲属、家人、朋友借款的借据,应当充分说明借款资金的来源和借款用途、资金的流向或转换形式,否则仅凭一张借据,难以证明借款的真实性,也无权要求配偶另一方为虚无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是配偶另一方毫不相识的自然人或法人,还可以申请债权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便核实债权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款事实。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涉及一方向人民法院主张另一方需承担共同
    2023-04-26
    475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登记一方名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房子抵押贷款给银行如果夫妻离婚怎么处理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2023-04-04
    153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怎么界定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期间,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一、不带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可以吗可以,但需要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才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是不是领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有效领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有效,情况如下:1、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3、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三、离婚再次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再次结婚需要的手续如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
    2023-03-26
    146人看过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会做出对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处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会做出对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处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在离婚诉讼中撕毁证据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在离婚诉讼中撕毁证据的法律后果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该行为的是单位,则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离婚伪造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离婚的时候伪造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就是,做出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相应
    2023-03-21
    123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人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人出轨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虽然生子,但如果没有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没有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不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一、重婚罪判一年的多吗?重婚罪判一年的不算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又
    2023-03-12
    92人看过
  •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时间的限定,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而且还要是所有权范围内的。
    2023-06-04
    169人看过
  • 夫妻之间是否存在监护关系?
    夫妻之间存在监护关系,前提是夫妻一方当事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有监护能力的配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只要夫妻间有一方当事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就是其监护人,双方就存在监护关系。一、18岁监护人要填的应该是谁呀18岁一般不需要填监护人,因为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但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监护人,如果没有监护人,可以由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二、法定代理的规定是什么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没有父母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
    2023-03-31
    487人看过
  • 夫妻间人身关系个财产关系是什么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等。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夫妻之间身份上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7)夫妻双方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8)夫妻互负忠实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男女平等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夫妻法律地位的原则性规定。《民法典》对夫妻关系的其他具体规定,都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夫妻
    2023-06-20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

    #个人债务
    相关咨询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是否必须要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产生个人债务,债务人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 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后能否执行配偶个人名下的财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依然是共同债务,所以可以执行配偶名下的财产,执行以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一半。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01
      (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中国最大最全的法律知识库。 (五)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认定一方借钱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可以确认是一方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