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坊子区法院审结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依法维持了坊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撤销对李某工伤认定的决定。
现年49岁的老李原是坊子区一家全民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1998年10月,老李在单位开会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并造成了残疾。2002年8月,坊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老李的申请,作出了老李是工伤的认定;同年9月,该局又以老李系事业单位职工,不应适用《潍坊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为。由撤销了8月所作的工伤认定。老李以坊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为明显不当,违反劳动法为由,向坊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该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局2002年9月作出的决定,并责令其作出工伤认定。
坊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老李系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被告有不对原告伤残进行工伤行政确认的职责。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仅限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潍坊市企业职T_212伤保险规定》均界定工伤认定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职工,而未对事业单位的职工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被告以原告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为由,撤销其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做出了前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老李不服,又向潍坊中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
点评: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事业单位职工,是否属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行政确认的范围,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潍坊市企21k-~\,工工伤保险规定》,工伤行政确认的范围,均只界定为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行政确认的范围。那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应适用什么规定呢?建国以来,我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自成体系的保险福利制度,其工伤保险一般称为因公伤残抚恤制度,与企业工伤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200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合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实行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救济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仍应按现行政策要求解决。
王岩
-
工伤期回单位开会返途遇车祸这算工伤吗?
157人看过
-
工作途中驾车受伤认定工伤单位赔偿
408人看过
-
职工上班途中车祸身亡单位不服劳保局工伤认定
258人看过
-
上班途中车祸导致的工伤单位有工资么
315人看过
-
单位集体出游途中受伤算工伤
454人看过
-
上班途中出车祸单位未签合同也要担责
8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事业单位职工酒驾会被事业单位开除开除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以下是事业单位职工酒驾的答案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
-
上班途中出车祸导致以车辆为单位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7上班途中因为本单位之外车辆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车祸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
-
事业单位上班途中自己骑车摔倒算不算受伤?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这个要看该事故是否是你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你本人的主要责任(你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你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
事业单位加班途中摔倒算工伤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31【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职工上下班途中,因车祸摔伤,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81.首先要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职工是自己摔倒致伤,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想用人单位索要赔偿。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