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药品管理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1:51:07 231 人看过

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主要是为了起到以下作用:1、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2、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等。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的情节有哪些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的情节有:

1、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变质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2、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3、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4、变质的药品;

5、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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