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具体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0:40:58 89 人看过

收监,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监狱收押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程。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①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②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③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

④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⑤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查收的违禁物品应予没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女犯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监狱、拘役所等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缓、徒刑和拘役的罪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收监关押的执法活动。又称收押。收监是对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的首要环节。为了保证准确执行刑罚,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收监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收养公证具体有哪些程序?
    收养公证程序如下所示:1、公证双方当事人向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2、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由专人收取公证费。3、公证员对公证进行调查,《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证人员外出调查,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进行。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进行调查的,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4、制定公证文书。收养公证需要的材料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从法律上确认收养关系的成立,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根据中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申办收养公证,应由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或者送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有识别能
    2023-08-06
    244人看过
  •  劳动仲裁监督程序的具体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事件规则》第31条和第34条规定了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结束时需要填写《仲裁结束审查表》并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查。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判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签字,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事件规则》第31条和第34条规定,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结束时,需要填写《仲裁结束审查表》并将其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进行审查。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查。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判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签字,盖仲裁委员
    2023-09-04
    193人看过
  •  监狱接收犯人汇款的具体流程
    本文介绍了服刑人员的亲属如何向监狱汇款,以及监狱如何处理这些汇款。服刑人员的亲属可以通过全国各地的邮政局汇款给服刑人员,但需要明确监狱的地址并了解服刑人员的监区。汇款后,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的干事将根据监区干事录入的数据,打印《汇款明细表》连同《取款通知单》一起送给服刑人员签名确认,最后将服刑人员签名确认的《取款通知单》移送邮政局营业所进行网上兑付。1.服刑人员的亲属可以通过全国各地的邮政局汇款给服刑人员。请确保明确监狱的地址,并了解服刑人员的监区。2.邮政局营业所收到服刑人员的《取款通知单》后,会将其打印并连同明细清单一起送到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的干事处。3.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的干事,根据《取款通知单》上的分箱号码分发到各监区。4.各监区内勤干事对《取款通知单》上的服刑人员亲属进行核实,如确实是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汇款的,就直接录入罪犯零花钱系统的服刑人员个人账户。如果查实不是服刑人员直系亲属
    2023-10-24
    310人看过
  • 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4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二)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四)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简易程序能组成合议庭吗对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没有合议庭,而刑事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2023-06-02
    84人看过
  • 税收具体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开始之日起计算。(二)税收行政处罚的两种程序第一,当场处罚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
    2023-06-22
    298人看过
  • 儿童监护人更换程序具体是什么?
    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具体如下:1、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2、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3、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4、更换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一、怎么确认监护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本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
    2023-03-21
    276人看过
  •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监外执行的具体执行程序是: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后,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有哪些《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等情况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
    2023-08-01
    184人看过
  • 收养中国收养中心的弃婴具体程序
    收养中国收养中心的弃婴收养程序:(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填写收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申请表,经保育一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4)保育一科按申请的先后顺序、无生育子女优先的原则通知申请人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由保育二科提供2—3个孩子供其选择,任何人不得直接到保育二科挑选小孩。(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童)收养观察审批表,签定家庭收养观察协议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育一科填写弃婴(童)离院通知书,可将孩子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内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检查
    2023-02-22
    371人看过
  • 收购合伙企业资产的具体程序
    合伙企业资产收购的程序是什么?
    2023-05-03
    498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是这样的:1、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双方必须对监理事项达成约定;2、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3、建筑工程结算后,监理人有履行监理义务的,发包人应当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未履行监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建设工程监理的解释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这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199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
    2023-07-02
    487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程序具体应该怎么进行
    一、监外执行的具体应该怎么进行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3、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
    2023-02-17
    103人看过
  • 子女监护权变更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关于子女监护权变更之相关法律流程及可能出现的法定情形如下:首先,如现有监护人未能充分履行其监护义务,甚至对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或由于自身条件所限,难以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此时便可提出变更监护人的请求;其次,在提出变更监护人的请愿中,申请人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未成年人生父、长期抚养该未成年人的祖辈、同胞兄妹等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属和组织;最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并决定是否进行监护权的变更。在裁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各种因素,依照尊重未成年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情形均有可能导致进行监护权的变更:(一)实施严重危害被监护人人身心理健康的行为;(二)懈怠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并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数委托给他人,从而使被监护人处于困难的境地;(三)实施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4-08-20
    72人看过
  • 监狱减刑程序具体有什么法律规定
    监狱减刑程序的法律规定: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能监狱减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不退赃不能监狱减刑,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
    2023-08-13
    484人看过
  •  监护人顺序的具体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及其他密切关系亲友,需经未成年人父母单位或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需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的顺序包括:1.祖父母和外祖父母;2.成年兄弟姐妹;3.其他与未成年人有密切关系的亲友,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监护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以下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和子女;3、其他近亲;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 护 人 的 顺 序 是 什 么 ?监护人的顺序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
    2023-09-12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劳动监察程序的具体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
    • 确认监护人的程序具体是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如果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 判决书下来送监狱具体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7
      具体流程如下: 1、法院会先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收到上述材料后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同时法院会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收到上述材料后会为罪犯办理收监。 3、罪犯收监后,会在5日内书面通知罪犯家属。监狱会对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如果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
    • 法院赔偿监督程序具体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赔偿请求人死亡,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同一顺序继承人有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部分人申诉的,申诉效力及于全体;但是申请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效力不及于未明确表示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其他继承人。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 公司收购程序有哪些收购程序具体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收购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步骤:1、交易准备阶段;二、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即进入市场;三、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即初步投标;4、交易的最终谈判是最终的投标;完成交易后,签署最终协议。尽职调查是买方了解卖方的过程。尽管尽职调查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很重,但它实际上贯穿于整个交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