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理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1:05:16 53 人看过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理由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与对象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第十八条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第十九条家庭的认定:(一)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构成一个家庭;(二)已婚子女与直系亲属独立分户,构成一个家庭;(三)与申请人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经有关村(居)委会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四)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第二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
    2023-05-30
    450人看过
  • 济南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可不可以同时申请
    一、济南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可不可以同时申请若同时符合这两种保障条件,可不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享受。具体讲就是,在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前,可不可以同时申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后,就不能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了,应退还次月(含)之后的租赁住房补贴。《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济南市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户籍及收入标准。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下同)应在相关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三)其他。除上述条件外,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正在享受经济
    2024-02-01
    499人看过
  •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能否申请其他住房保障
    答: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三种补贴”条件、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按届时政策提出申请租房补贴或购买保障性住房。
    2023-12-21
    382人看过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申请表格清单
    我是一名来自镇的居民,年龄为岁。我曾是一名工厂工人,但毕业后没有固定的职业。我丈夫也是来自镇的人,没有固定的职业,现在在家务农。我们的家庭生活困难,需要依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生计。由于我的家庭实际情况和无住房的情况,我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一套,希望您能够批准。我居住的社区是公租房申请社区。我是一名年龄为岁,来自镇的居民。我在年至年期间在一家工厂工作,但年后我没有固定的职业。丈夫,年级,町人,没有固定职业,现在在家务农,年月日家里的旧房子被洪水、泥石流破坏,现在住在村子旁边。女儿,现在岁,上县小学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年月和年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本人和丈夫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
    2023-11-13
    452人看过
  • 公司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最新年版)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之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不成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步骤如下:1.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2.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3.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如何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可以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同时,符合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也可以作为备选对象。对于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则可以作为优先配租对象。因此,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标准和申请条件。成为公共租赁住房备选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标准和申请条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
    2023-10-25
    246人看过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军人家属条件
    退伍军人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请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伤害军人家属的后果伤害军人家属犯了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023-07-16
    461人看过
  • 住房保障部门对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如何处理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
    2023-04-16
    255人看过
  • 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青岛的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且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只要是青岛户籍就可以,不需要分家庭户和集体户,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简单来说就是要求是就业状态,有单位缴纳社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
    2023-07-12
    271人看过
  • 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答: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标注的项目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单自行废止。
    2023-05-30
    156人看过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户如何解决住房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和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村集体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和区县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果持有城镇户口,您可以申请城镇廉租房;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您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三代所有房产审批前应予以落实:户口消亡的,名下房产全部落实继承并办理不动产证;灭失的办理注销,提供注销证明;违章违建的完成处理,办理不动产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2023-09-05
    372人看过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一、申请审核(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三种补贴”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编码规则见附件2):(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
    2023-05-10
    488人看过
  • 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调房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承租人家庭需提交:1、《佛山市高明区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还应按如下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因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残疾的残疾人而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提供相关的《和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证明。2、因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而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提供该年满7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相关链接:
    2023-05-29
    302人看过
  •  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要求是什么?
    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定包括四个条件:具有吉林市户籍或持有吉林市居住证且已满租赁住房的居住时间、在吉林市无自有住房或已租赁的房屋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在吉林市已具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且收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在吉林市已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定:1.申请人需具有吉林市户籍或持有吉林市居住证,且在申请时已满租赁住房的居住时间;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吉林市无自有住房或已租赁的房屋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吉林市已具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且收入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吉林市已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 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第六条规定,申请公共租
    2023-08-19
    348人看过
  •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证明撰写指南
    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办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即可,核定表中有填写说明及材料准备清单,公租房源由市住保办统一安排。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工作收入证明怎么申请这个应该由你写张申请书提交上去,然后这个证明是老板或者财务部,给打印出一份,盖上财务章即可!一般他们都知道的怎么写的!其格式内容如下:办信用卡用的收入证明以及工作证明格式工作证明兹证明同志现从事工作,累计满年。特此证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
    2023-07-15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济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答: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答:(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
    • 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什么手续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6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离婚无房可住时,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 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 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 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 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在以下情况
    • 能否为个体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法人,因此无法申请破产。根据该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需依照该法进行清算。同时,该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则应参照该法的程序进行清算。
    • 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他商品住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