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权转让是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之一。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和债权人的申请,在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通过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清偿债务,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债权人权益,允许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东出资1998年11月11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并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强制被执行人转让,也可以直接拍卖、变卖,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投资权益或股权被冻结的,应当告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让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利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转让。
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出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其他方式变卖或者转让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权或者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允许和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者股权,第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经对方统一后,可以转让给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并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行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在新《公司法》中,另一方对合营企业的优先购买权应受到保护,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转让股权不需要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相反,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让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条件放宽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拍卖前五日,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到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权益持有人、优先购买权持有人或者其他优先购买权持有人在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通知后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竞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最高竞价购买,没有较高竞价时,拍卖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有较高价格而优先购买权人不表示的,拍卖应当向最高价格的竞买人进行。同一顺序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代表买受人的,应当通过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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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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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怎么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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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有限责任公司: 1、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以向出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2、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经其它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 4、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不向外转让股权时不存在股东优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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