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对股东优先购买权有何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34:50 50 人看过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权转让是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之一。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和债权人的申请,在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通过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清偿债务,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债权人权益,允许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东出资1998年11月11日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并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强制被执行人转让,也可以直接拍卖、变卖,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投资权益或股权被冻结的,应当告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让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利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转让。

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出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以其他方式变卖或者转让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权或者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拟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允许和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者股权,第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经对方统一后,可以转让给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并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行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在新《公司法》中,另一方对合营企业的优先购买权应受到保护,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转让股权不需要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相反,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让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条件放宽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拍卖前五日,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到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权益持有人、优先购买权持有人或者其他优先购买权持有人在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通知后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竞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最高竞价购买,没有较高竞价时,拍卖属于优先购买权人;有较高价格而优先购买权人不表示的,拍卖应当向最高价格的竞买人进行。同一顺序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代表买受人的,应当通过抽签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如何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要求其他股东在以拍卖、变卖等方式转让股权前,先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放弃的,参与股权拍卖,与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争;有的法院直接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法院评估价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笔者认为,这些做法与立法初衷相去甚远,不能有效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由此可见,“同等条件”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如何确定“同等条件”笔者认为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权转让的最终条件,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最终交易价格和份额。如果要求其他股东参与股权拍卖等程序,以评估价竞价或者转让,其他股东就没有优先权其次,有人认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拍卖规则相矛盾,拍卖规则是“最高价拍卖”。如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保护,竞买人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护。笔者认为,根据《拍卖
    2023-05-07
    11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其次,有人认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拍卖规则相矛盾,拍卖规则是“最高价拍卖”。如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保护,竞买人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护。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瑕疵。对于强制执行中的拍卖,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股权的缺陷。拍卖前,应当告知竞买人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然后由愿意竞买的人参加拍卖。这不仅保护了其他股东的合法优先购买权,而且不侵犯其他竞买人的利益
    2023-05-07
    125人看过
  • 怎样保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一、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公司能不能强迫员工退股公司不能强迫员工退股。根
    2023-03-29
    174人看过
  • 股东对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吗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律师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2023-05-06
    463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股东优先购买权
    1、何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公司法》对同等条件的具体内容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于同等条件的认定通常兼顾综合因素予以确定,非绝对相同或完全一致:(1)对于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一般意义上的买卖行为,应以条件完全相同予以理解,即:优先权股东的购买条件须与第三人所为的承诺完全一致;(2)对于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间有特别约定的特殊情况下的买卖行为,应以相对同等说理解,即: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对优先股东所提条件与第三人所为承诺应作具体比较分析,如两者均能给转让股东以大致相等的对待给付,即可视为同等条件。2、如何操作才能确定其它股东是否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条件如果是由转让方提出的,转让方应将此条件事先通知其它股东,如其它股东不购买,那么以后在非股东第三人以该条件购买股权时,其它股东就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转让条件如果是非股东第三人提出的,转让方在准备接受条件之前,应先将这个条件通知其它
    2023-03-24
    78人看过
  • 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则做如下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愿转让其出资情况下,出资转让的限制及优先购买权
    2023-04-30
    10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国有股权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国有股权情况下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
    • 怎么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 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怎么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 股东对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限责任公司: 1、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以向出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2、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经其它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 4、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不向外转让股权时不存在股东优先权问题)
    • 对强制执行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1
      无特殊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