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破产抵销权应遵守的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33:13 419 人看过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仅关系到破产抵销权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破产财产及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破产抵销权的行使,应以管理人为对象,以意思表示为之。破产抵销权的行使应以抵销的单方意思表示为之。这种意思表示,应向特定的对象作出。这一特定对象就是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破产抵销的主张,经管理人承认,始发生抵销的效果。具体说,①抵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示的,并且必须送达管理人。②抵销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生效虽不以管理人的同意为条件,但受到管理人否认的意思表示的阻却。这种否认表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债权人作出抵销的表示后,管理人对其发出履行债务的催告。这种催告意味着不承认此债务已经因抵销而消灭。在这种情况下,该破产债权人可以以破产抵销权作为拒绝履行的抗辩。由此引起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应以债权申报为必要。破产抵销是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一种特殊方式。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必要条件。因此,债权人只有在申报债权以后,才取得受破产法保护的地位。只有取得了破产法上的受保护地位,才有权对债务人财产提出种种权利请求。

债权申报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使所有对债务人财产提出的请求,都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和确认。通过这种集体审查程序,可以保证请求权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防止利用虚假债权侵蚀债务人财产从而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发生。因此,未依法申报的债权,其真实性、准确性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的,不能主张抵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抵销权相关文章
  • 探视权的行使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探视权的行使子女探视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视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
    2023-08-17
    82人看过
  • 破产法抵销权的行使有哪些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具体如下:(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2)债权人恶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3)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2024-05-15
    197人看过
  • 公司调岗应遵守的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一、公司部门解散把员工调岗合法吗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
    2023-06-27
    56人看过
  •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什么规则?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企业变更名称,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更核准通知书》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信笺、产品或者其包装等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企业使用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3-06-08
    181人看过
  • 债权申报应遵守的原则
    一、债权申报应遵守的原则(一)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三)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四)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
    2023-04-12
    213人看过
  • 行政裁量权的规定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一、行政裁量权的规定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有哪些?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一)符合法律目的;(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五)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以外,处理相同行政事务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依法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二、怎样规范和控制行政裁量权?法律(软法与硬法)规制行政裁量权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有六:其一,通过法律程序规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法律程序是规制行政裁量的重要手段。程序包括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法定程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程序。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无疑首先应遵循法定程序,在某些问题无法定程序或法定程序不明确、不具体
    2024-01-04
    49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权的使用应遵守哪些法律原则和程序
    一、行政强制权的使用应遵守哪些法律原则和程序在实行强制执行时,我们应该遵循如下六大基本原则:第一,平衡原则;第二,比例原则;第三,行政强制法定原则;第四,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第五,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以及第六,救济原则。《行政强制法》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其执行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其次,这种实施行为需要基于行政相对方在法定到期期限内未能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所规定的相关义务的事实;第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对象乃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设定的、要求行政相对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最后,强制执行的对象指向范围比较广泛,不仅覆盖个人,还包括各类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内。《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
    2024-07-21
    393人看过
  • 债务人能否行使破产抵销权
    债务人能行使破产抵销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一、抵销权构成要件第一,双方当事人要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销权的产生,在于当事人对对方既负有债务、又享有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任何一个债权
    2023-02-27
    107人看过
  • 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遵循哪些规则
    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遵循规则如下: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损害利益的一方;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3、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一、撤销欺诈合同的时效期民法典规定,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知道受欺诈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
    2023-06-25
    218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撤销权的行使的规则如下: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二、行使撤销权应具备的法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应具备主、客观两个法律要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将大大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于实现,即应当认为有害于债权。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是在其与债权人的债权发生后实施的,如果是在发生前实施的就不
    2023-05-03
    287人看过
  • 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二、民事权利的特征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三、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权利的类型有: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
    2023-07-17
    223人看过
  • 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民事权利的分类
    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自由行使原则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的分类有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分类,以权利的作用进行分类,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进行分类,以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以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进行分类。一、行使民事权利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二、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的分类可以行使的民事权利分类如下: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023-06-26
    228人看过
  • 必须遵守行人规则的原因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如下: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3、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必须遵守的规定:(1)按时利用电话或口头向社区矫正机关报到;(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管;(3)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4)身体条件允许的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5)遵守会客的有关规定;(6)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要向执行机关申请审批。此外,保外就医的罪犯还要遵守以下规定:(1)在指定的医院就医;(2)确有
    2023-07-11
    168人看过
  • 探望权的行使行使探望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行使探望权应遵循的原则: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方与他人同居行使探望权时能否带走孩子探视方与别人同居行使探望权时能带走孩子。根据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和妈妈,周末和爸爸。但不能一直带走,也不能违反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带走孩子,私自带走孩子也是违法的。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得擅自侵犯对方监护权。可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
    2023-07-27
    6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抵销权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具有主体的特定性。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人的专有权利,权利主体只能是破产权人一方。 第二,这种抵销权不受债务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第三,债务有时间限制。权利人主张抵销的债务,只能是破产宣告前他对破产人所负担的... 更多>

    #破产抵销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 破产抵销权该怎样行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该怎样行使破产抵消权呢破产抵销权是不是可以自动行使,也就是说,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交叉债务时,即可起到自动消灭相互债务的效果或者债权人行使破产抵销权既可以向管理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也可以对管理人收回行为行使抗辩的方式行使破产抵销权是民法抵销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延伸,两者具有相同的本质,除破产撤销权行使主体专属于破
    • 探视权的行使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3
      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综上所述,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变,并且支付
    •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要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2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要求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与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请求行使抵销权,抵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确认; (二)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经确认的破产债权可以转让。受让人以受让的债权抵销其所欠债务人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仅关
    • 行使破产处分权具有哪些抵销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破产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2、破产债权人恶意负债不能抵销 3、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不能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