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论是首付款部分还是共同还贷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婚前男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果该房产仅登记男方个人名字的,该笔首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进行分割;但对于婚后女方和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二、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而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3种:
1、婚前由一方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婚前由一方出资购方,登记在已方名下,但婚后在房产证中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此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此房为首付款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三、一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卖掉算共有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
夫妻买房贷款后离婚,婚前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339人看过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的人算谁的
30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436人看过
-
男方婚前借钱全款买房,婚后还款,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22人看过
-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还,是否具有夫妻共同财产性质?
72人看过
-
婚后夫妻买车算共同财产吗?
237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 男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不属于的。 、如果你已经考虑清楚,可以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要处理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反之,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3、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依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
-
婚前男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买买的住房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该房屋都算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算作个人财产。参考法条:《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
男方婚前房产拆迁后的款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如果你们对该属于男方的婚前房屋及贷款清偿的没有应当的话,你们结婚登记后已经清偿的贷款的款项,应当属于共同支付,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因拆迁安置的房屋,在没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去掉原房屋属于男方的部分,新安置房屋的增值的部分(可以理解为收益),依法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该新房的房产证在婚内与否,不是判断是否共同财产的标准。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房是怎么算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1、老公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老公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则在离婚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判给丈夫,而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贷款买房子写男方名字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4婚后买房,除非是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资购房,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应当在平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