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法股东回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43:04 449 人看过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等等。

一、关联企业公司法会怎么确定

关联企业的判定: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二、公司高管入股供应商反法吗

涉嫌公司高管的自我交易行为,是违法公司法的。从交易主体上看,“自我交易”直接自我交易与间接自我交易。前者直接发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之间,如双方互相买卖财产、进行借款或者订立其他合同等。后者财表现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包括亲属、信托人、合伙人、委托人等)与公司之间的自我交易、同时担任交易双方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我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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