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可以保管人事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12:14 281 人看过

1、当地的人才中心。

2、当地的教育局。

3、国有企业、政府、学校,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一般都会有,私企里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费公司会出。

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或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毕业大学生档案管理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

甲方: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

(一)甲方:

1、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乙方:

1、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哪些人?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第三人,原来的债务人,新的担保人。反担保合同的标准: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
    2023-07-12
    182人看过
  •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合伙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不有限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要按如下几个步骤进行:1、申请人与登记机关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
    2023-06-18
    488人看过
  • 刑事拘留哪些单位可以执行
    一、刑事拘留什么单位可以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023-05-04
    437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裁员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用人单位不能裁的人员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2023-04-26
    13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相关知识阅读: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
    2023-06-25
    414人看过
  • 保管合同哪方可以解除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一般认为,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有: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因此,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只有寄存人拥有任意解除权。保管合同的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
    2023-08-18
    287人看过
  •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
    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2]46号文件)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人事代理服务项目: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
    2023-04-23
    21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有违约金吗
    不可以,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因此本身用人单位就违法,更加没有违约金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
    2023-03-24
    270人看过
  • 用人单位会保管劳动合同和档案吗
    劳动合同一般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通常会记录。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档案也体现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情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
    2023-02-19
    73人看过
  • 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有哪些
    (一)聘期起始合同备案管理流程1.新的聘期起始,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采取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竞聘方法、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织完成新一轮的人员聘用。2.按聘用情况填写《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聘用合同文本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聘用人员资格及聘用合同进行备案核准,批复《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并录入信息。4.事业单位持《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备案表》(附件1)办理工资待遇兑现的有关事宜。(二)聘期中变动合同备案管理流程1.聘用人员需改聘另一岗位的,按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竞聘方法、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决定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竞聘上岗程序,完成新岗位人员的聘用。2.填写《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岗位聘用合同备案表》(附件3)连同已经批准的《省直
    2023-06-14
    379人看过
  • 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有哪些内容?
    一、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是哪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权属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
    2023-04-29
    67人看过
  • 当事人签保证合同可以单独签吗
    一、当事人签保证合同可以单独签吗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如何判断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甲想要买辆车却没有足够的钱,向乙借20万元,丙作为担保人。情形一:乙和丙约定甲不能履行债务时,丙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情形二:丙仅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处签字,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丙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情形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丙与甲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承担保
    2023-06-16
    405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范围:哪些情形下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首先,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
    2023-07-18
    304人看过
  • 确定哪些人可以担任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能担任会计职位吗1、《会计基础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2、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违纪活动,确实存在利用同在一个单位的亲属关系通同作弊的现象。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
    2023-07-05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有哪些单位可以保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1、当地的人才中心。 2、当地的教育局。 3、国有企业、学校,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一般都会有,私企里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费公司会出。 按国家政策规定,国有企事业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或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
    • 人事合同的保管人单位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9
      以下单位可以保管人事合同: 1、各地的人才中心、教育局; 2、国有企业、政府、学校、大型企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 哪些单位能按人事法规定保管员工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0
      以下单位可以保管人事合同: 1、各地的人才中心、教育局; 2、国有企业、政府、学校、大型企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 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用人单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
    • 事业单位公章应由哪些人保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公章是有行政办公室管的,凡是用章的,需要领导签批,作记录的。《事业单位公章使用规定》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